近日,佛山狮山君湖天下花园奥园物业上诉被驳回、被判限期退场。
事件核心判决结果
2026年2月28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就君湖天下花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君湖天下花园业主委员会此前向奥园物业发出的退场通知合法有效。该判决意味着奥园物业必须依法退出其已服务约十二年的该小区。
小区基本情况与矛盾起源
君湖天下花园(又名奥园·公园一号)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是一个拥有约2000户业主的大型社区。奥园物业自2014年交楼起作为前期物业提供服务。矛盾的积累主要源于业主对公共收益不透明和服务质量下降的长期不满。自2023年7月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委会公开指出物业存在数十项服务不达标问题,并多次要求其公示公共收益账目但未获回应,导致双方关系持续恶化。
业主大会表决与法律程序
2025年4月至5月,君湖天下花园依法召开了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企业的去留等关键议题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具有决定性: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和面积均远超法定三分之二门槛。其中,关于“是否同意续聘原物业服务公司(奥园物业)”的议题,仅有26.50%的同意人数占比和25.43%的同意面积占比,不同意续聘的比例高达70.32%,明确达到了法定要求。
根据这一表决结果,业主大会同时授权业委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新物业。2025年9月,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并于10月与业委会正式签约。随后,业委会于2025年10月18日正式发函,要求奥园物业在11月3日前办理退场交接,但遭奥园物业拒收和拒绝。
行政干预与法律诉讼
在奥园物业拒绝退场后,地方主管部门多次介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于2025年12月24日向奥园物业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要求其限期退出,但奥园物业仍未执行。
与此同时,奥园物业于2025年11月向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核心论点包括:业主大会只表决了“不续聘”而非“解聘”;业委会无权通过招标选聘新物业;以及业委会委员人数不足导致其行为无效等。
法院判决理由与结果
法院经审理,对奥园物业的诉求逐一驳回,并明确了以下关键法律认定:
1. 不续聘即解聘:业主大会作出的“不续聘”决议合法有效,其法律效果就是解聘现有物业。选聘新物业是另一独立程序,其结果不影响不续聘决议的效力。
2. 业委会行为合法: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据有效决议发出退场通知,行为合法有效。
3. 缺员不影响履职:业委会个别委员缺额,不影响其余委员执行业主大会已作出决议的效力。
因此,法院于2026年2月28日判决奥园物业败诉,要求其依法退场。
判决后的复杂局面
尽管获得生效判决,但截至2026年3月,奥园物业仍未实际退场。小区内也出现了不同声音,部分业主联名反对新物业进场,并试图推动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对此,业委会依据《议事规则》予以拒绝,指出同一事项在决议后一年内不得再次表决。
奥园物业在其他项目的类似问题
此案并非孤例。奥园物业在佛山、广州的多个项目,如佛山千灯湖奥园1号和广州增城奥园城市天地,也面临业委会追索公共收益或因公共收益公示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类似纠纷,反映出其在管项目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机和管理问题。
法律意义与行业影响
此案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 明确了业主大会决议的权威性:司法判决强力支持了业主通过法定程序实现的集体意志。
• 厘清了物业交接关键法律程序:明确了“不续聘”决议可直接作为解聘和退场的依据,无需等待新物业选定。
• 反映了物业管理行业趋势:凸显了业主维权意识提升、业委会作用加强以及公共收益透明化成为焦点的行业新常态。
目前,若奥园物业拒不履行判决,业委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为全国范围内类似物业交接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判例和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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