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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
她普法·三八维权周
《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全方位的“六大保护”体系,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维度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六大保护”的具体内容吧!
· 家庭保护:父母需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不得虐待、遗弃,不得放任孩子辍学或沉迷网络,不得使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 学校保护:教职员工不得体罚或侮辱人格尊严。学校必须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和预防性侵、性骚扰的工作制度。
· 社会保护:旅馆、网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其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需查询应聘者有无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 网络保护: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不良信息,并要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 政府保护:当监护人不能履职时,民政部门将代表政府承担临时或长期监护职责。如未成年人因自然灾害、父母监护不力等原因处于困境时,政府进行救助和安置。
· 司法保护:公安机关、法院等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在司法案件中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法律的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给予他们特殊、优先保护。如果侵害行为涉及治安管理或犯罪,还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立即向老师、家长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报告,也可以拨打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求助。
编辑:陈师娴
审核:姜鸿雁
签发: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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