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马鑫洋3月6日报道:《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浦东法规》)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在破产审判领域进行了哪些关键探索与制度创新?破产审判工作如何更好发挥市场出清与拯救功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司法助力?
3月4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举行2025年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总结破产审判的新趋势、新特点、新举措,回应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白皮书显示,2025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立案受理破产、强制清算及其衍生诉讼案件1897件,审结1647件。审结案件中,破产类案件、强制清算类案件、衍生诉讼分别占比33.4%、36.4%和30.2%。
全年依法清理破产债务619.5亿元,涉及债权人3388户,为220名职工办理464万元欠薪保障金申领。破产清算案件中,共归集财产5.39亿元,清理债务184.4亿元;促成4件破产和解案件,盘活资产1056万元,清理债务1.1亿元。
面对形态多样的资产,人民法院通过提升变价专业水平、细化处置流程,着力提升资产变现效益,既有效维护债权人权益,也为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提供再生空间。
破产与强制清算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分别达72.8%和51.4%,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司法保护、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简单案件全面推行快速审理,推动企业高效市场出清,2025年近3成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平均审理周期为120天,最短用时仅48天。
发布会现场发布了8起典型案例,涵盖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不同类型,聚焦芯片制造、房地产开发、电商贸易等领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积极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促进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帮助危困企业脱困重生的司法智慧。
在一起预重整转重整案中,某置业公司商业中心停工5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首次运用预重整制度,指定临时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锁定投资人,提前形成重整方案,赢得时间窗口。后续因案施策,灵活采用“出售式重整”等策略,即将破产企业核心资产剥离后注入子公司,再由投资人受让子公司股权,实现风险隔离,同时平衡各方权益,破解涉刑查封难题,推动项目复工续建,帮助企业“涅槃重生”。
在一起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企业破产浦东法规》关于临近破产时管理层特别管理义务的规定,判决一企业高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该案划定了企业临近破产阶段管理层的行为红线,填补了司法实践空白,入选上海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事)例。
记者还就面向小微企业破产保护的相关举措、如何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以及挽救困境企业、企业临近破产时管理层特别管理义务判决的示范意义等内容进行了提问,相关负责人一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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