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梦晴

3月6日,德州市举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司法局、德州市纪委监委、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介绍并解读了本部门承担的2026年度“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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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省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立足行政检察职能,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着力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过罚不当”问题,助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企业信用修复、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专项监督活动,聚焦“过罚不当”问题,依法加强对涉企行政案件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或司法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抓实办案质效。加强与纪检监察、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类案研判等工作衔接机制。严格把握过罚相当的界限,依法促进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种办案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准确合理行使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三是推动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查纠结合,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症结,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分析报告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尺度,源头防范减少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情况发生,为营造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