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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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许晨星
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以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岗位。优化新就业群体服务保障,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和市场预期稳定。
迈入“十五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如何进一步深化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之更公平、更可持续、更高质量,已成为关乎全体人民福祉与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大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围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保障问题,多位民主党派中的代表委员提出相关建议,共同探寻社会保障体系的未来进路。
紧迫呼唤——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坚实保障
“促进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关乎社会公平底色的战略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北辰北门医院执行院长王遵来表示。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亿,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达8400万。王遵来认为,这支庞大的产业大军若长期处于保障“真空”或“半真空”状态,容易在遭遇风险时出现因病返贫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北京市委会副主委、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姚卫海则用“覆盖难、保障弱”总结了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保痛点。“在基本养老方面,他们需个人全额承担高达20%的费率,压力远超单位共担的就业者,这导致参保意愿低、断缴频发;在医疗保障方面,多数人选择缴费较低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终身待遇水平远不及职工医保;在职业伤害保障上,由于与传统劳动关系绑定,大量劳动者因劳动关系认定难而无法被覆盖,部分地区试点的‘按单参保’新模式虽已起步,但距离‘广覆盖、强保障’仍有差距。”姚卫海分析说。
面对人口老龄化加深的宏观背景,加快社会保障制度与新就业形态的适配改革,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审视,健全这支涵盖线上线下、体脑结合的劳动大军的保障体系,其意义远超单纯的权益维护。代表委员们认为,只有切实解除新就业群体在医疗、养老、职业安全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核心挑战——
三重障碍叠加下的“应保尽保”困境
“十四五”规划将“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列为重点,然而,要实现“应保尽保”,仍需破除多重障碍。代表委员普遍认为,核心症结并非单一因素,而是制度、经济与服务交织叠加的结果。
姚卫海分析认为,当前阻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应保尽保”的核心症结,首要障碍在于劳动关系认定的制度性困局。现行社保体系依附于传统的“劳动二分法”,而新业态中普遍存在的“不完全劳动关系”或“合作关系”,使大量劳动者在工伤、失业等核心保障上“悬空”,平台责任难以压实。其次,缴费负担与收入的严重错配是现实阻碍,灵活就业者收入不稳定,却需个人全额承担高额的社保费用,沉重的现金流压力直接“挤出”了参保意愿。“此外,转移接续不畅与参保便捷性不足亦是关键痛点,跨地区流动时的隐性门槛及繁琐流程,导致‘转不起、不想转’的断保现象频发。”姚卫海说。
王遵来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也认为最大的制度性障碍是劳动关系认定难导致的制度入口障碍。现行社保制度是基于传统稳定劳动关系设计的,而新就业形态呈现“去雇主化、碎片化”特征,导致大量劳动者被挡在职工社保门外。其次,转移接续不畅是现实痛点,很多农民工兄弟反映“转起来太麻烦,宁可中断缴费”,权益累计受阻严重打击了参保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精英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翟志海从另一个层面指出了问题所在,他提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按政策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其收入低、就业流动大、社保转移程序繁琐、与城乡居民基本保险接转复杂等问题,也导致职工保险参保率低,养老保障不足。“各地在落实力度上差距比较大,部分地方将养老金补贴仅单纯视为一种福利,没有意识到其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乡村振兴和经济循环的作用。”翟志海说。
破局之道——
从“系统构建”到“精准施策”
从制度层面看,面对挑战,政策设计已开始从“零散应对”走向“系统构建”,并探索出多元化的破局路径。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劳动三分法”框架,在传统的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之外明确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第三类,为新业态劳动者分类保障提供了法理基石。
在实践层面,各地各部门的探索呈现出“多点开花、协同发力”的生动局面。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切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国家于2022年启动试点,创新性地采取了“按单计费、每单必保”的模式,将保障依据从传统的“劳动关系”转向“劳动行为”本身。
“应探索适应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探索构建多元化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工伤认定机制,明确缴费主体,督促引导从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劳动者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险。”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陕西省委会主委张华俊建议。
对于采取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的,张华俊认为,应要求平台企业作为共同用人单位或实质用工主体承担连带责任。“还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相关行业建立劳动基准,探索由行业协会牵头、行业工会参与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劳动纠纷处理格局,共同形成新就业形态用工的综合治理新生态。”张华俊说。
在实现“从无到有”的基本覆盖后,如何推动社会保障“从有到优”,成为“十五五”期间的重要命题。代表委员们从筹资、待遇到发展支持,提出了系统性建议。
在筹资机制上,王遵来建议要激活平台企业与从业者两方的内生动力,建议在现有框架下,探索建立更科学的多方责任分担机制,既不能过度增加企业负担,也要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收入水平设计更灵活的费率档次,让缴费标准与收入能力更匹配,确保保障网既牢靠又灵活。
在待遇衔接上,翟志海呼吁,应搭建全国统一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推行社保接转“一站式”服务与“跨省通办”,简化流程;建议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使其不低于当地低保线,并加大财政补贴,引导农民参保更高档次。
在发展支持上,张华俊建议,应健全服务体系,拓宽政府就业帮扶和职业介绍范围,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推动从业者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从为2亿灵活就业者筑牢保障底线,到回应8400万新业态劳动者的急难愁盼;从破解劳动关系认定的世纪难题,到拥抱算法智能赋能社保服务,中国正在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路上稳步前行。展望“十五五”,唯有坚持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原则,持续推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治理创新,才能将这张民生“安全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为全体人民迈向共同富裕铺就坚实而温暖的幸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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