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认识的吗?14个大字你能认出几个来。这是我大姐家孙子最近给我发来的图片,他知道我最近学习书法,看我认识不。

我盯着这14个行草大字,越看越觉得:有两个字怎么也对不上号,心里先冒出一句“这也太丑了吧”。可话一出口,又猛地一愣——仅仅因为认不出、不合眼缘,就给它贴上“丑书”标签,这到底是书法欣赏,还是书法无知

丑书大师以前就是指刚出道时,都是写正楷字,中国的典型文化就方正,横平坚直做人也要顶天立地。可是人一出名就厉害了,就不是人了,是神,是仙,但是还是食的人间烟火,五谷杂粮,石过是不劳而获,粉丝们赞助的,带个名人的帽子谁不给口饭吃,大众虚荣心很强,与名人一块吃饭认为很有面子,这时名人的魂都飘到天上去了,自认为是,我随便画一下就是墨宝,随心所欲,画鹿为马,画蛇成龙,其实……,人的欲望超出了规范二字,就是无管制的洪水泛滥成灾,引来骂名。

现在人们口中的丑书,说的只是书协中的一部分大咖。本来都是有根基、有功夫、有理论,能写好,但就是不走正路,非得往邪路上走,学鬼画符,画一些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东西,美其名曰创新!糟蹋中华传统文化,标新立异,想用旁门左道吸引一部分人的眼球,达到扬名立万的目的。普通人写得再难看,只是功夫不到,也不叫丑书;即便叫,也没那么多人骂,也不可能造成那么大影响!更不是自己不喜欢的就叫丑书!

如果仅仅是自己不喜欢、不认识的书法,肯定不能一概叫做丑书,只能代表你个人意愿或者个人欣赏水平而已!但是,如果社会公认为丑书,或者说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丑书,只有作者自己认为是好的书法,那可能就真的是丑书了。书法当然各有特色,但不能只要是会写字的都能叫书法艺术,那样的话,书法就一文不值了,因为人人都是书法家了!

书法作为国粹,确实很有必要正确理解、界定所谓丑书问题。

一是要了解书法史,理解专业知识,分清门派类别的特点,提高自己的欣赏能力水平,切不可把自己不认识、不了解、不知道的东西一概称之为丑书。

二是要了解专业与流行、雅与俗的关系,理解创新探索,提高鉴别能力水平,切不可把一些积极的、探索的、创新的、独具特点的东西也一概枉断为丑书。

至于什么倒立啊、盲写啊、吼叫啊、性书啊等等杂耍庸俗恶搞的,那才是真正的丑书,毫无疑问当痛斥抛弃之。

世间之事都是矛盾一样存在着,有好则有坏,有高则有矮。关于书法的美丑问题也一样,没有丑则显示不出美。不过,人只有一个“审美观”词语,没听说有“审丑观”。所以说,凡是人都会追求美,没有刻意去追求丑的,就是说人都是喜欢美的东西。现在的书法界争论的美丑书法问题,我想争论者个人心知肚明。写得好的被攻击,但她仍然是美,改变不了;丑的东西任你吹捧仍然是丑,也改变不了。而美与丑是从过去到现在就存在着的,但人们普遍追求的是美,只有自己丑了才说自己美让人去欣赏、追求,多矛盾?

正当丑书就像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的时候,仅还有自称“书法假”的人,为丑书辩护,说什么这是书法的线条美,说你们不懂书法是无知。屁,你才无知!我们的老祖宗是怎么教你们写字,教你们鬼画符的吗?某些美院的教授实在可惜,不好好教书法,却以丑书轧热闹,吹捧自己抬高自己,误害了弟子,也使自己名誉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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