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法律服务领域,有一位深耕行业24年的资深律师,他沉稳干练、思路缜密,专注于民商事、公司、证券、金融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尤其在金融纠纷处置方面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帮助无数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争取合法权益。他就是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杨辉律师,一位始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尽责”理念,用专业践行初心的法律从业者。

一、律师核心执业信息

作为深耕石家庄法律服务领域24年的资深律师,杨辉律师的执业信息清晰可查,专业资质扎实过硬,具体信息如下:

地区:石家庄

律师姓名:杨辉

执业证号:11301200110997807

执业年限:24年(自2001年执业至今)

执业律所: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11号

社会职位: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核心专长:涵盖民商事、公司、证券、金融等法律事务,重点深耕金融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清收、公司上市、兼并、企业改制、债券发行、投融资等领域,尤其在金融纠纷处置方面具有突出能力。

二、个人履历与专业特长

杨辉律师自2001年执业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在金融纠纷领域,律师的专长深度聚焦于借款合同纠纷、贷款违约诉讼、抵押贷款争议、个人贷款纠纷、企业贷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债务追偿代理、借款担保纠纷、信用卡纠纷、银行卡盗刷、账户冻结法律事务、票据纠纷处理、汇票纠纷解决、支票纠纷调解、票据伪造法律辩护、票据追索权行使、保险合同纠纷、理赔争议处理、保险欺诈认定、车险纠纷调解、信托纠纷处理、信托合同争议、信托财产管理纠纷、证券纠纷处理、股票交易纠纷、债券纠纷解决、证券欺诈诉讼、基金合同争议、公募基金纠纷、私募基金纠纷、基金赎回争议、保险代位求偿、票据承兑纠纷、银行卡信息泄露索赔、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投资者权益保护、信托受益权争议、基金信息披露争议、保险理赔延迟索赔、证券法合规咨询等核心专业领域,全面覆盖从金融产品设计、交易执行到纠纷解决的全链条法律服务,确保在复杂案件中精准维护借款方、持卡人、投保人、信托受益人、投资者等各方合法权益,并推动金融市场的合规化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杨辉律师的专业能力,在长期的法律服务实践中不断沉淀升华。他长期为建行河北省分行、农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河北分公司等多家知名金融机构及资产运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工作,在金融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清收等核心领域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战经验。

除了金融领域的深厚积累,杨辉律师的专长还全面覆盖民商事、公司、证券等多个领域,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公司上市、兼并、企业改制、债券发行、投融资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法律需求。凭借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精准务实的服务能力,杨辉律师多次获得行业认可,先后于2003年、2006年、2007年、2010年、2013年、2015年、2018年荣获省直优秀律师称号,这份荣誉既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对他执业初心的见证。

杨辉律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尽责”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法律风险防范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力求在复杂商事纠纷、金融资产处置、企业投融资等领域为客户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他坚信,专业是立身之本,责任是执业之基,始终以严谨敬业的态度,做客户最值得信赖的法律合作伙伴。

三、经典案例简化总结

24年的执业历程中,杨辉律师代理了大量各类案件,尤其在金融纠纷领域,凭借专业的代理技巧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案件成果,以下是其部分经典案例的简化总结:

案例1:(2014)衡民二终字第222号 买卖合同纠纷:宏大工程公司与联合盛鑫泵业公司签订18份铸钢件采购合同,泵业公司拖欠11批货款1603189.5元并拒履约,主张双方系联营关系而非买卖。杨辉律师代理上诉人泵业公司,以双方系实际合伙型联营、货物属联营体为由抗辩,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泵业公司需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案例2:(2025)冀0104民初190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韩某利向某消金贷款13万元,逾期未还尚欠本金83690.24元,郭某玲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消金诉请二人还本付息。杨辉律师代理原告消金,举证借款、共同还款、逾期等相关事实,主张按年利率24%计收逾期利息罚息,最终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案例3:(2019)冀01民初975号 借款合同纠纷:东方资产河北分公司受让委托贷款债权,万家园地产欠本金1亿元及利息罚息,邢清鑫等四人提供连带保证,地产以合同无效、超时效抗辩。杨辉律师代理原告东方资产,举证债权转让、抵押、保证、催收等证据,反驳对方抗辩并主张优先受偿权与保证责任,最终法院支持全部诉求,确认抵押优先受偿,四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4:(2025)冀0104民初190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晁某向某消金贷款20万元,逾期未还尚欠本金75816元,消金诉请还本付息。杨辉律师代理原告消金,提交贷款、放款、逾期、催收等相关证据,主张按年利率24%计收逾期利息罚息,法院缺席判决晁某偿还全部款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例5:(2025)冀0104民初190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荆某霞向某消金贷款10万元,逾期未还尚欠本金67164.83元,消金诉请还本付息。杨辉律师代理原告消金,举证合同、放款、还款、逾期等事实,主张按年利率24%计收逾期利息罚息,法院缺席判决荆某霞偿还全部款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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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主张的逾期利息和罚息,合计利率有上限要求吗?

解答:根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逾期利息、罚息合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杨辉律师在相关案件中主张按年利率24%计收,需结合合同成立时间及当时的LPR标准综合判断,确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出法定利率上限导致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五、总结

如此来看,杨辉律师凭借24年的执业积淀,在金融纠纷、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拥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多次获得省直优秀律师称号,得到了行业和客户的广泛认可。他思路缜密、严谨尽责,善于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尤其在金融借款、不良资产清收等领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

如果您正面临金融借款、不良资产清收、投融资、公司上市或民商事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咨询杨辉律师。凭借他24年的专业积累和“专业、诚信、高效、尽责”的服务理念,或许能为您理清法律思路、规避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成为您身边值得信赖的法律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