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法院行政与生态审判庭主动联合公安机关协同发力,成功化解一起涉摩托车禁行行政处罚行政争议案件。通过耐心释法、精准协调,申请人当场自愿撤回起诉,彰显了为民司法、协同共治的法律温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机车爱好者冯某在平潭辖区骑行时,违反当地全区摩托车禁行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冯某对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全岛禁摩政策剥夺了骑行爱好者的合法权益,且不利于国际旅游岛文旅融合发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并建议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优化管理措施,有条件开放部分路段供摩托车合规骑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研判争议焦点,认为该案虽为“小罚单”,却关乎群众出行需求、行政执法规范与地方旅游发展大局,简单一判了之难以真正化解矛盾。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院迅速启动府院联动、警法协同化解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共同剖析政策执行、群众诉求、管理优化等核心问题,凝聚化解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公安民警坚持法、理、情相统一,一方面向冯某细致释明平潭全区禁摩规定的制定依据、管理初衷与交通安全保障意义,明确其违法事实与处罚合法性,引导其理性看待行政执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另一方面认真倾听冯某的骑行诉求,详细了解群众对优化交通管理、助力文旅发展的合理建议。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呼声与法院联动化解意见,当场明确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禁行政策开展全面研究评估,结合道路条件、安全保障、文旅需求等因素,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研究论证休闲出行与文旅发展的相关需要,助力“零碳国际旅游岛”目标实现,助推平潭的绿色发展之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耐心疏导、真诚沟通下,冯某对行政处罚决定表示认可,同时对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优化管理服务的态度深表满意,当场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这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供稿:林孟斯、陈晓燕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