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2016年6月23日下午2点30分左右,盐城市阜宁、射阳部分地区出现强雷电、短时降雨、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局地遭龙卷风袭击,造成98人死亡(其中,阜宁县97人、射阳县1人),846人受伤。
为减轻灾民损失,阜宁县对无法储粮的灾民种植的小麦参照国家托市收购政策进行收购,然而,阜宁县东沟镇农机站站长魏某荐的儿子却冒充灾民出售几千斤小麦,骗取钱财。事发后,魏某荐被纪委查处,一名涉事组长被免职。
同年7月,有网民举报东沟镇农机站站长魏某荐利用职务之便冒充“6·23”盐城龙卷风事件灾民,到灾民收购点出售劣质小麦享保护价。接到举报后,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就此事进行批示,县纪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6月27日,魏某荐的儿子魏某旺考虑到家里还有不少小麦没有出售,市场价只有不到0.8元/斤,就打算以灾民的名义将家里的小麦也出售给粮食收购点,可以多赚一点钱。
魏某旺开车带着给自己家运送秧苗的拖拉机驾驶员孙某,找到种粮大户、双桥村一组组长戴某树,请他帮忙搞点卖小麦的指标,并开好出售小麦证明。
6月29日,魏某旺请孙某驾驶拖拉机将自有耕地上收获的小麦运到南舍北边粮食收购点,以戴某树名义出售,价格为1.18元/斤,共卖了5692斤。
7月9日,魏某荐听同事说网上有他冒充灾民出售小麦的贴子,认为自己被诬陷了,便于当日上午到派出所报案。与此同时,其子魏某旺也从自己的微信群里得知此事,就找到孙某让其顶包。
他带着孙某一起去找戴某树,将小麦出售的票据给了戴某树,并称如果有人调查此事,就说是孙某给戴某树拖运出售小麦的。当天下午,因害怕作伪证承担责任,孙某突然提出不为魏某旺承担这件事。
同日下午5点左右,魏某荐回家后,就问儿子魏某旺有没有向灾民粮食收购点出售过粮食,魏某旺先是否认,在被追问自有耕地粮食下落时,才承认向灾民粮食收购点出售过小麦的事实,并于当日晚6点左右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因不知道下午孙某突然变卦的情况,当事人戴某树在被派出所传唤时,仍然按照魏某旺和他所约定的进行陈述,在派出所找其二次谈话时,才说出实情。
7月10日,阜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魏某旺、戴某树行政拘留十日并分别处罚款1000元。
经讨论,魏某荐其子魏某旺冒充灾民戴某树出售小麦,骗取钱财。魏某荐作为党员干部,未能严格教育约束子女行为,给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阜宁县委责成硕集社区管委会免去戴某树的双桥村一组组长的职务、责成东沟镇党委对魏某荐进行诫勉谈话,县纪委在全县通报。
来源:2016年7月22日,盐城市纪委监委官网,《阜宁一干部因儿子假借灾民名义出售小麦被纪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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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
敢为苍生说人话,位卑未敢忘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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