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增强广大农村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3日,信阳市罗山县司法局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子路司法所、河南保城律师事务所,联合子路镇市场监管所,利用逢集有利时机,在子路镇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通过摆放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吸引了众多赶集群众驻足参与。工作人员和律师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信阳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大厅宣传手册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知识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彩页。
“我在集市上买的种子,种下去后发现出苗率不高,怀疑是假种子,该咋办?”一位老大爷拿着宣传单页前来咨询。河南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凤成耐心倾听,从证据保留、与商家沟通、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乃至诉讼等多个环节,为大爷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和维权建议。针对农村消费特点,陶律师重点就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遭遇消费欺诈时如何收集证据、如何通过“12315”平台维权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
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则重点向群众普及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范围和流程,告知困难群众和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如何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子路司法所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向群众和集市摊主宣传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以及消费纠纷的多元化解途径,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将专业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送到基层群众手中,有效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畅通了消费维权渠道,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罗山县司法局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群众法律需求,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通讯员:包翰臣 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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