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跨省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犯罪团伙通过搭建“广东供货—成都分拨—多地分销”的完整地下链条,实施假烟销售,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最终36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假烟全部没收销毁。法院以此案敲响警钟:烟草专卖领域是法律红线,无证售假、参与运储均难逃刑责。
跨省假烟链条隐蔽运作
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回溯案情,2023年初以来,该犯罪团伙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大规模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卷烟。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形成广东上家供货、成都核心人员接货分拨、数十名下线分销零售的闭环犯罪网络。
上家通过物流将假烟从广东佛山等地发至成都指定货点,成都的核心人员负责接货、仓储,并将假烟存放于双流、成华、温江及眉山等地的多处租赁窝点。数十名下线销售人员再通过网络群组、传单等方式主动推销,并搭配部分正品卷烟混合销售,以低价向超市、便利店扩散假烟,货款则通过微信、支付宝隐蔽流转,资金规模巨大。
案发后,办案机关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卷烟数万条,货值数百万元。经审计,该团伙销售金额累计高达上千万元,部分被告人个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严重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
情节特别严重
36人构成非法经营罪
双流法院审理查明,36名被告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综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涉案金额、自首坦白、退赃等情节,依法分层裁判。
对团伙组织者、主要供货者从严惩处,对负责销售、运输、仓储等人员,结合参与度与犯罪数额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36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并处相应罚金,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假冒伪劣卷烟全部没收并依法销毁。
法官:严守烟草专卖制度
触碰红线必受严惩
法官指出,烟草专卖是国家严格准入的法定制度,事关产品质量、市场调控与维护税基。本案被告人形成跨省产、运、储、销全链条犯罪,是对国家特许经营制度的公然挑战。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核心在于严厉惩治经营非法性与市场危害性,明确宣告烟草专卖领域不可触碰。
本案涉案金额巨大,远超“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犯与关键节点人员从重处理,对受雇佣、参与时间短、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者依法从宽,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法官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如当地的烟草公司配送)进货,切勿为贪图便宜,从不明身份的“扫码推销”或“微信批发”处购买卷烟。务必查验供货方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保留好进货凭证。若明知是假烟而销售,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卷烟请到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商店。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包装印刷粗糙、口感差异大的卷烟要提高警惕。发现假烟销售线索,请及时向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12313)或公安机关举报。
求职者寻找工作时也要擦亮双眼,对所谓“高薪”“轻松”的“销售”“送货”“仓库管理”岗位保持警惕,核实业务的合法性与资质手续,切勿沦为犯罪帮凶。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封面图据 图虫创意
编辑 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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