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山海新财经)
75万元罚款也从侧面反映出该案件涉及的建筑垃圾体量较大。
温红妹 李叶丨文
近9个月持续违规,75万元罚款!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在杭州滨江区一项目工地,通过运输单位多次外运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近日被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相关处罚决定书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
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的杭滨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建四局因在杭州滨江区项目施工中多次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75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作出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
经查,中建四局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2024年11月23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违法地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路与长河路交叉口东北侧的项目工地。该企业在此近9个月时间里,多次通过合作运输单位从上述工地装载建筑垃圾后,外运至非指定区域实施随意倾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中建筑垃圾应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的相关规定。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规定,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对中建四局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规,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而浙江省的裁量基准则按建筑垃圾体积划分罚款档位,300立方米以上即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此次75万元罚款也侧面反映出该案件涉及的建筑垃圾体量较大。
处罚决定书明确,中建四局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等渠道缴纳罚款。据了解,中建四局为中国建筑控股子公司,是拥有房建、市政、公路三特三甲资质的大型央企,年合同额超3000亿元,此次环保违规被罚也引发了行业对建筑企业建筑垃圾处置合规性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已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其中明确了擅自倾倒建筑垃圾“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大认定标准,包括倾倒重量50吨以上、二年内倾倒三次以上等情形,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本次中建四局虽未被移送公安机关,但该处罚已为建筑行业敲响警钟。
针对此次处罚,记者多次致电中建四局,截至发稿未接通电话。从公开信息来看,企业也尚未就该违法事件作出公开说明。
值班编委:苏志勇
编 辑:马琳 徐汇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