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居房项目首次登记工作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2月30日印发的《海南省安居房管理办法》(琼府办〔2025〕55号),我市应于2026年制定发布三亚市安居房管理办法。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同时保障安居房轮候家庭的合法权益,现开展2026年度安居房项目首次登记工作,具体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5年12月10日前申请资料提交齐全且已公示合格的轮候家庭。
二、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登记共包括城投佳苑、芙蓉家园、万科公园里、中交学府雅郡、中绿馨海华府、晋润园等6个项目,项目地址和配售套数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三、登记日期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9日下午18:00。
四、登记方式
(一)线上登记
申请人通过登录“海易办APP”,选择“全部”→“住房置业”→“海安居”→“业务办理”→选择“三亚市”点击“确定”按钮,选择进入安居房项目登记页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申报(附件2)。
(二)线下登记
对网络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间前往各项目营销中心,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登记(营销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登记后将开展选房工作,选房事宜另行通知。申请人选定房源后,须与项目开发公司签署《选房确认书》,并于3天内完成购房合同签约工作,未签署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安居房项目配售资格。
(二)选房成功后,严禁调换房号,违反者将取消购房资格。
(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记不良诚信记录,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2.在审核阶段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违法方式获得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3.申请人在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购房的;
4.其他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
(四)因省市新的安居房申报条件即将实施,我局计划在本次项目登记工作完成后开展安居房轮候库清库工作。请安居房轮候家庭积极参与本次项目登记,逾期未参与项目登记的,需在我市安居房管理办法出台后按照新的申报标准重新申报安居房轮候资格。
(五)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安居房项目登记相关事宜均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
来源: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美编:龙 晖
编辑:陈 怡
审核:向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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