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当然应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但不能躺在权利上“演戏”
住院病愈后赶紧出院是常规操作,但有人反其道行之,在医生已明确告知不需要继续治疗的情况下,却故意赖在医院,这种现象叫作“挂空床”或“挂床住院”。据央视新闻报道,为索取高额赔偿,一名女子车祸住院429天,其中实际住院只有58天,“挂床住院”371天。
据法官介绍,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住院时间是认定被侵权人损失及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因此,被侵权人为获得更多赔偿而“挂床住院”的现象屡次出现。人民法院对这类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坚决不予支持。
“挂床住院”行为已经脱离了法律保护的“受害者”范畴,演变成为一种恶意的规则套利。对这类行为说“不”,是因为法律设计的赔偿制度是为了弥补实际损失,而不是让受害人借此获取不当利益。因“挂床”产生的床位费、护理费以及虚构的误工费,并不是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必要损失,而是人为扩大的虚假损失。法院的判决精准地区分了合法维权与过度索赔的界限。
从道德的层面看,诚信是维权的前提。受害者确实值得同情,侵权人也必须付出代价,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度地“加码”。利用住院天数的增加来恶意加重对方的赔偿责任,本质上是不诚信行为。最高法也曾将“挂床住院”等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明确表示,司法审判要向不诚信行为说“不”。法律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但不保护“受害者”身份下的贪婪。
或许有人认为,医院在“挂床住院”中有合谋嫌疑。但事实是,患者赖床不走,医院也很头痛。这类患者往往仅支付最低床位费,而医院投入的医护人力及管理成本远高于此,长期占床更拉低“床位周转率”等核心指标。医院的管理风险也较高,滞留者一旦发生意外,院方需承担新纠纷。医院劝离类似赖床者很难,长期赖床者甚至成为一些医院的顽疾。法院不支持“挂床住院”增加索赔,也是在帮医院清除这一管理难题。
更值得警惕的是,“挂床住院”还带有极强的负面效应。倘若一人得逞,容易引来众多效仿者。在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床位依然紧张的当下,一张病床可能是一个急症患者求生的希望,将病房当“宾馆”长期霸占,不仅挤占了紧缺的医疗资源,也加重了医保和医疗系统的负担。
在司法纠纷中,受害者当然应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但不能躺在权利上“演戏”。无论如何,在纠纷中不管谁对谁错、赔多赔少,医疗都不能成为“冤大头”。别把医疗资源当碰瓷工具,应该成为公民的基本素养。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罗志华(医生)
编辑 尹曙光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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