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猛如虎
一念之差毁林海
春分、清明将至
上山踏青、祭祖活动频繁
违规用火极易引发火灾
不仅破坏生态
还会触犯法律
以下3起真实案例
每一起都令人警醒
望大家引以为戒
共同守护绿美云浮
一起来看看各地如何行动
案例一
2025年4月16日,罗定市罗镜镇新中村委大洼口(旧寨山)山场发生山火。经调查,该山火是村民伦某携带打火机、镰刀等工具前往大洼口(旧寨山)山场半山腰处荒地烧杂草时不慎引发。伦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涉嫌失火罪。2025年10月,伦某被罗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二
2020年11月27日,郁南县东坝镇深埗村委西塘面山山场发生山火。经调查,该山火是村民安某在西塘面山山场割草作业期间抽烟,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在地上,燃着的烟头引燃周边杂草引发。安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涉嫌失火罪。2021年5月,安某被郁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生态修复费183256元。
案例三
2023年7月13日,新兴县大江镇合村村委罗田角顶山场发生山火。经调查,该山火是村民刘某在罗田角顶山场不同位置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导致多地发生森林火灾。刘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构成放火罪。2023年11月刘某因犯放火罪,被新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森林火灾法律法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四条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第二十五条 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野外用火。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
不携带火种进山
不野外违规用火
远离火源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丨平安云浮微信公众号
一审丨黎嘉慧
二审丨罗燕英
三审丨萧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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