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市场监管总局一季度例行发布会了解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已于近日出台。

新规细化法律条文,让保护清晰可感。《反不正当竞争法》历经三次修订,不断筑牢商业秘密保护的根基;本次《规定》进一步细化,目的很明确:让法律条文可操作,让权益保护可感知,为市场经营者和监管者提供清晰的“路线图”和“说明书”。

新规接轨国际规则,以高水平护航开放。高水平保护,就是高水平开放。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压舱石”,更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服务全球经营主体的“助推器”。

一是回应了数字时代商业秘密保护的新需求。商业秘密形态在变,数据算法成为核心资产。《规定》积极应对数字化信息浪潮,明确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受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范畴,列举了针对远程办公、跨境协作等场景下的技术保密措施,并在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手段”中点明了数字化的情形。

二是构建了系统化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界定和细化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并对案件管辖、立案标准、权利人和涉嫌侵权人的证明责任、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监管执法手段、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裁量等予以明确。

三是综合提升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治理效能。推动关口前移,通过组织培训等手段,强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鼓励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存证等创新形式,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同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构建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

(总台央视记者 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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