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齐振环 林林 王瑞麟
一女子因在网上公开重庆市民政局一领导退休母亲名下有巨额财产,后被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判决该女子公开赔礼道歉。
此事经相关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发热议。
对此,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尉菲律师表示:这起事件的本质是公民监督权与他人人格权的边界冲突,法院判决该女子公开道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案法院的判决只是针对名誉权、隐私权侵权纠纷进行审理,应该没有涉及公职人员违纪与否的问题。
不管当事人出于监督还是其他目的,在网络上擅自公开他人私密财产信息,已经违反《民法典》关于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规定。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正确渠道应该是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正规合法渠道理性反映,而非以网络公开个人信息的方式自行处置。
法院据此依据《民法典》判令其承担赔礼道歉责任,也提醒我们,监督权必须依法行使,不得以监督为名侵害普通公民依法受保护的人格权益。
审核:唐澜 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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