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
“日结300元,包吃包住,只要帮忙取个包裹就行!”看似轻松的“高薪兼职”,却是通往监狱的单程票。近日,由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宣判,被告人王某招募亲戚、好友组建“取现车队”,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转移赃款,最终五人全部获刑。
3月2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9月,王某在某网络平台了解到“线下取现”业务,只要组织人手取走现金,每单就能获得一定比例好处费。王某动了心,随即招募亲戚张某等共同参与这项“生意”。张某虽觉不妥,但碍于亲情且缺钱,抱着侥幸心理答应入伙。
按照王某要求,张某下载境外聊天软件,负责在群里对接上线任务,成为“操盘手”。为扩大“规模”,张某又邀约有驾照的好友张某辉租车当专职司机,再邀请潘某添、柳某等担任下车取包裹的“取手”,承诺按单支付报酬。
至此,一个组织架构清晰的“取现车队”成型了。王某作为队长,负责食宿和总调度;张某充当操盘手,在群里盯着上线指令;张某辉负责开车,拉着人到处跑;潘某添和柳某则充当“取手”,下车去接触送货的司机,拿回装满现金的包裹。他们以为这样分工明确、“专业高效”的操作能瞒天过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4年9月,被害人王先生遭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在骗子诱导下,多次通过网约车、出租车司机以“送包裹”形式,将现金送往指定地点,殊不知钱款均被王某的“车队”取走。9月22日晚,王某接到上线指令,指派张某辉驾车带张某、潘某添前往武汉市某小区,由张某取走30900元现金包裹。次日下午,王某再次派单,张某辉载着几人前往另一小区,由柳某、潘某添取走80000元现金包裹。
公安机关接到王先生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2025年7月,张某、柳某等人先后投案,王某被抓获归案。该案于2025年10月30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梳理案卷后,针对性制定讯问方案,对拒不供述者出示证据、释法说理,最终五人全部认罪认罚。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张某等5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伙同他人协助转移赃款,其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于同年12月15日对王某、张某等5人提起公诉。
2026年1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被告人王某、张某等5人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承办检察官提醒:凡是以高额报酬引诱帮忙取现、转账,尤其是要求“人货分离”取送不明包裹的,极可能是帮助转移诈骗赃款。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更不要为几百元“好处费”,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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