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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XX公司员工W发病到死亡超48小时,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一审败诉。二审时律师补充荣誉称号决定、谈话笔录等新证据,证明发病与工作关联,法院撤销原判,责令重新认定,最终W获工伤认定。

"在法律实务里,证据就像一团迷雾,很多案件看似证据确凿,实则暗藏玄机。本案中,XX公司员工W在疫情期间封闭工作时发病死亡,人社局以超过48小时为由不予认定工伤,一审法院也驳回了XX公司诉求,局面看似不利。此时,执业两年的贺鹏律师介入,案件的棘手程度可想而知。
证据复核:发现突破点
作为原告XX公司的代理律师,贺鹏面对的是人社局和省人社厅认为W发病到死亡超48小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且一审法院也因证据不足驳回诉求的不利局面。贺鹏律师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找到了最高检典型案例及劳动部历史文件,发现法律对死亡认定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这为突破48小时标准提供了依据。
逻辑重构:锁定关键
贺鹏律师团队指导XX公司收集W在疫情期间工作强度大、连续封闭工作的相关证据,主张发病与高强度工作存在因果关系。二审期间,补充提交某省某单位追授W同志荣誉称号的决定及荣誉证书、律师谈话调查笔录等新证据,进一步证明工作与病情的关联性。
结果呈现:峰回路转
二审法院认为新证据与本案有关联,且不属于“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的情形。由于出现新证据,关于W的工作与病情是否存在关联需要工伤认定主管部门先行裁量,遂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省人社厅行政复议决定书和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事后,该局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
证据审查在法律案件中意义重大,它能拨开迷雾,还原事实真相,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推动争议的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