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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1680元,没有任何医疗、急救技能,也能拿到“救援证”。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宣称是某某人口文化促进会设立的“中医救援队”声称,有此证书便可对突发疾病之人进行急救。随“中医救援证”一起发放的,还有统一的救援队服、车贴。

据悉,该救援队背后是家小微企业,救援队实施分级管理机制,有队员、分队长、中队长、总队长等职级,队员每“培养”1名学员可获得378元收益,“培养”10名学员后可升为分队长,分队长下的学员(队员)再次“培养”成一名队员后,分队长可获得226元的津贴。

不难看出,这是打着“救援”旗号卖“救援证”,其管理层级和运作模式,和违法传销活动很相似。或者说这是一种传销式卖证行为。为号召更多人加入,社交平台多个账号都在宣传这种“救援队”身着统一服装参加集体活动,并展示“中医救援证”和“家庭保健医证”。

据团队成员“刘队”介绍,其“救援队”全国有8万多名队员,国外已有20多个办事处,且与某国外大学签署协议。这些情况是否属实无从查证,但却成为忽悠的把戏,那些缺乏防范意识,想从中获益的人,就可能被打动,继而交1680元,再去“培养”学员获取津贴。

但参与这种“传销游戏”,很难获得实际受益。一方面,涉事企业所发放的证件、队服、车贴,并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从其“考试不影响拿证”“可以先发证,再考试”来看,这种证件没有任何含金量,遇险者一般不会寻求这种伪专业人员救援,原因是未经专业救援培训。

另一方面,参与者要想获取所谓津贴,只能将自己的亲戚朋友乃至家人“培养”为学员,这等于是以“滚雪球”方式伤害朋友圈。此前各种非法传销活动就是这种套路,即不管炮制多少名目,骗钱是最终目的。所以,要识破上述传销活动本质:以“救援”之名行传销之实。

而且,这种涉嫌传销的活动,还存在“害命”风险。这是因为,救援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才有可能挽救施救对象的生命。比如医疗急救人员都要持证上岗。而未经专业救援培训的所谓救援队员,如果施救不专业,有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这比传销谋财更加可怕。

该组织成员为了卖“救援证”,还搬出相关法律为自己证明。说什么“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如果救不好,人家会讹上你”,但“有我们救援证的话,是受民法典保护的,是没有问题的”。这其实是利用《民法典》第184条(即“好人”条款”),来为“卖证式传销”铺垫。

值得注意的是,该“救援队”宣称是某某人口文化促进会设立的,据相关视频介绍,该组织负责人是前述促进会中医救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但据该促进会介绍,以前设立过“中医救援专业委员会”,没有多久因虚假宣传被撤销。但该“救援队”至今仍将促进会作为背书。

对此,该促进会应该发表声明提醒公众警惕冒充,并对“救援队”冒用促进会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提起法律诉讼。有关部门要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刑法,对涉案企业和主要责任人进行调查和追责。同时,对救援领域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止“滥竽充数”者损害救援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