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普通的厂房租赁纠葛,却让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村民张斌身陷羁押,从涉嫌盗窃到被指控寻衅滋事,这起由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如今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家属实名举报当地公安相关人员滥用职权、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检察院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背后的诸多疑点,让人们不禁追问,这场庭审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事情的起因,是2022年年底张斌与刘永胜签订的厂房租赁协议。履行过程中,刘永胜被指未经同意私自转租场地,张斌就此提出上调部分空地租金,或终止租赁协议,双方由此产生分歧。因刘永胜超期占用场地、拒不缴纳逾期租金,张斌为减少自身损失,将其部分物品暂时留置,且后续已悉数归还。这本是市场中常见的民事租赁纠纷,双方完全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为何最终会演变成刑事案件,让一方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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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胜报警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期间,因张斌质疑办案人员偏袒刘永胜,便被以阻挠干涉依法办案为由行政拘留。而这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本身就充满疑点——据当事人陈述,办案人员并未在法定办案场所询问,反而在张斌的厂房内对其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话,且询问时还有他人在场,这明显违反公安办案的相关规定。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为何能顺利作出?办案机关在调查初期,是否就已带有倾向性?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2025年1月,当地公安先是以盗窃罪将张斌刑事拘留,羁押多日后,又将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按照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动机,针对不特定对象实施违法行为,且情节达到严重标准。但张斌与刘永胜是明确的租赁合作关系,所有行为皆因租赁纠纷而起,目的只是维护自己的厂房经营权益,既无寻衅滋事的主观意图,也未实施相关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为何执意将这起民事纠纷刑事化?

孟村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斌提起公诉,但其指控的依据,却处处站不住脚。起诉书称张斌逞强耍横、强拿硬要,却拿不出任何证据佐证,甚至无法明确所谓“强拿硬要”的具体物品;认定张斌造成刘永胜40余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可这一数额只是刘永胜单方面预估,无任何客观证据印证,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始终未能调取到有效证据证明损失存在,为何仍将此作为核心指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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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起诉书认定张斌的行为影响刘永胜生产经营,却从未查实刘永胜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有无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也无证据证明其经营必须使用涉案航吊。而刘永胜的证言,前后矛盾百出,不仅无端夸大损失数额,还诬陷张斌构成强迫交易罪,如此缺乏客观性、稳定性的证言,为何能成为检察院指控的关键依据?

张斌作为场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租赁协议的履行,也有权更换厂房监控和大门轨道,其暂时留置刘永胜物品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和商业惯例,并非非法占有。反观刘永胜,自身存在违约转租、超期占场、拒不缴纳租金等行为,却始终未被追究任何责任,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对双方当事人一视同仁?

与此同时,张斌家属会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孟村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偏袒刘永胜,以刑事手段非法干预民事租赁纠纷,导致张斌被非法羁押。希望相关部门受理调查,更希望本案能得到公正的审理。

如今,张斌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即将迎来开庭审理。这起由简单民事租赁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背后是否真的存在办案机关违法办案、滥用职权的问题?检察院的指控是否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面对诸多疑点,法院能否抛开外界干扰,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公平公正的审理,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

答案,都期待在庭审中得到回应。而社会各界也在拭目以待,希望司法机关能以公开、公正的审理过程,厘清案件事实,回应各方疑问,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