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法律服务领域,建筑工程与合同纠纷的复杂性往往让当事人倍感棘手,而有一位律师凭借近二十年的深耕与多起经典案例的积累,成为当地不少企业和个人的“法律定心丸”。他就是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马荣镇,一位以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为核心,同时在合同经济纠纷领域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

一、执业履历:近二十年专业沉淀,荣誉与实力并存

马荣镇律师执业证号13210200710900410,执业年限已达19年,所属律所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位于扬州市文江西路215号华远国际大厦519室。作为专职律师,他还担任扬州市邗江区青年理事会理事,2010年10月被扬州市司法局评为“维扬区优秀律师”,2017年3月获邗江区政府“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称号。执业之余,他撰写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的法律焦点问题》《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两篇文章被法律图书馆网收录,点读量过万,专业积淀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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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特长:建筑工程为核心,合同经济纠纷并进

马荣镇律师的业务领域以建筑房产纠纷为核心,同时覆盖合同纠纷、经济纠纷。马律师在合同订立、变更、违约、效力、解除等全流程环节及工程日期、质量、验收、保修、赔偿等核心争议点具有深厚专业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在合同管理方面,擅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订立、工程合同变更、工程合同效力、工程合同解除、工程合同违约、工程合同纠纷、工程合同审查等前期风险防控与后期争议解决;在工期争议方面,精通工程工期延误、工程开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工程延期索赔等时间节点的认定与责任划分;在质量纠纷方面,熟悉工程质量纠纷、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鉴定等专业技术问题的法律转化与证据固定;在验收环节方面,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纠纷等关键节点的合规审查与争议处理;在保修责任方面,擅长工程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工程质保金等售后保障义务的界定与追索;在赔偿救济方面,精通工程损失赔偿、工程违约赔偿、工程索赔、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结算、工程价款纠纷等经济诉求的核算与主张;在特殊争议方面,熟悉工程转包纠纷、工程违法分包、工程挂靠纠纷、工程优先受偿权、工程司法鉴定、工程仲裁诉讼、工程实际施工人、工程监理责任、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工程造价鉴定等复杂问题的专业代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精准化的建筑工程法律服务,有效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与项目利益。

三、经典案例:以法律智慧破解疑难,多起案件成行业参考

案例1:工程款拖欠申诉案(重庆高院)

扬州市某县安装公司诉重庆市某某水泥公司工程款拖欠案,历时八年,马律师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原审法律适用错误为由申诉,最终成功追回拖欠工程款。

案例2:返还原物纠纷案(上海一中院二审)

王某、姚某案中,针对相邻产权争议,马律师主张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竣工图纸不能作为物权依据,二审采纳其观点,当事人胜诉。

案例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靖江法院一审)

包钢某某建设公司诉扬州某某工程公司案,马律师紧扣合同相对性与诉讼时效抗辩,举证质证后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求,免除当事人责任。

案例4: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扬州中院二审)

扬州某劳务公司诉陆某某案,马律师区分挂靠与内部承包法律关系,纠正一审偏差,二审改判助力当事人实现款项追偿。

案例5:挂靠经营破产案(吴中法院一审)

罗某诉苏州幕墙装饰公司案,被挂靠企业破产后,马律师主张挂靠人工程款不属破产财产,法院采信,当事人全额获工程款及利息。

案例6:买卖合同纠纷案(仪征法院一审)

江苏某新材料科技公司诉扬州某某包装公司案,针对质量索赔反诉,马律师对接上游企业取证,从证据三性质证否定反诉效力,驳回全部反诉。

四、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还能主张质量问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五、结语

马荣镇律师以19年的执业积淀,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形成了独特的专业优势,尤其擅长处理工程款拖欠、挂靠经营、质量争议等复杂案件。他的办案风格既保持法律人的严谨,又注重结合实际案情灵活应对,不少当事人评价他“思路清晰,能抓住关键”。如果您正面临建筑房产、合同或经济纠纷,不妨试一试联系这位专业律师,或许能为您的案件找到新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