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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2026年首批交叉执行追责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由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报送的异地执行创新工作思路 突击搜查破解执行难案案例成功入选。

案例介绍

异地执行创新工作思路 突击搜查破解执行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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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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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执行法院始终坚持贯彻规范执行理念,根据执行标的的特殊性,并未机械采取严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查封、扣押措施。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的问题,执行法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对被执行人财务室进行突击搜查,收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直接证据,通过“释法说理+强力威慑”实现破局,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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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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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陕西某建设公司与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陕西某建设公司承建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陕西某建设公司遂诉至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岐山法院)。经岐山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约定由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向陕西某建设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共计1000余万元。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案件一直未能取得实质进展。2024 年12月,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交叉执行程序,将该案指令到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渭滨区法院)执行。

渭滨区法院迅速采取措施,依法对被执行人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展开全方位财产调查。经调查,发现在前期执行法院未机械采取严重影响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查封、扣押措施,保障该公司名下养殖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该公司账户却无银行流水,这一反常的行为让承办人更加肯定该公司存在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2025年1月8日,渭滨区法院经过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当日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并协调村委会工作人员,分为指挥组、搜查组、外围警戒组,对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的财务室进行突击搜查,经对被执行人会计账簿进行核查,发现其在涉案后私自通过名下另一公司账户收取生猪销售款,所得款项亦未用于履行执行款项。在固定好证据、封存关键经营数据后,承办人对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进行了传唤,释明其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经渭滨区法院组织多轮协商,双方当事人于2025年4月2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翌日,宝鸡某种猪繁育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共计800余万元,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