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很多老旧小区来说,一旦原本的地段被划分到了城市中心的位置,本来应该高高兴兴地住楼房,享受生活的便利了。但是,如果把棚户区的回迁房,变更成了城市中心的商品房,那么相信那些原本的原住户心里就不开心了,因为物业公司趁机把收费也提升上来了。
本来,老百姓自己的房子享受政府的号召,配合棚户区改造也是花了钱的,然后在原来的地址上居住买房,却没想到如今是你的地盘和房子也没有用,一切收费项目都由物业公司说了算。两会上才有人大代表呼吁,把物业管理变更成了物业服务了,但是人家物业就是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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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贵阳吾悦广场回迁户,就找到记者吐槽和诉苦说;“我们属于是原地回迁的,物业费是2.8元一个平方,停车费是500块钱一个月。物业要求我们一次交一年,按我们这种低收入人群,肯定是住不起的。我们的手游的回迁户安置户,能接受的是1.2一个平方,还有停车费太贵。”
从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的文件,人民大道云岩段周边棚户区改造,列入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也没想到让原本的棚户区变成了“商品房”,高额的管理费让回迁户“有房不能住”。当然,这笔“管理费”应该改成“服务费”才对,国家住建部才让“物业管理”变更为“物业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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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回迁户的安置房建设好了,原住户准备收房的生活却被告知;“小区内并无回迁房一所,所有房屋均按照商品房性质处理。”而针对房屋性质的“被变更”,小区物业在收费标准上全面向商品房看齐。而回迁户则向物业提出,希望小区实行“两种管理模式。”
1到8栋楼的回迁户按安置房的管理模式收费管理实行基本需求的B类服务,而9到16栋的商品房实行高标准的A类服务。但是,该建议遇到了物业的拒绝,理由是“小区必须统一管理。”不过,很多网友好奇的是,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凭什么由物业说了算原住户没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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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个原住户大妈告诉记者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一至四栋的房子房内全部有消防喷淋头,他那个喷淋头有朝上有朝下还漏水。本来说层高是3米的,现在才2.75米,要吊顶的话呢也影响我们的美观。”还有住户说;“我是E户型,现在我的位置变成D 户型,货不对版。”
更重要的是这房子2号房子和3号房子的门挨着门,两家门口只有一个平方,这不打架才对。一家开门,另一家邻居就开不了门了,两家邻居都同时站到家门口,只能紧紧挨着两个人站立。你说为了多盖房子,从层高到共享区域,开发商挤压了多少原住户的居住和生活空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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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加可笑的是这些回迁户经过和物业公司七次的协调,物业才做出了让步方案:物业管理费(注意:物业提出的是管理费,不是服务费)从原来的2.8一平方,降到2.2一平方,而装修保证金从5000元降至3000元,每个月500元的停车费,却一直没有商量出来一个标准。
而对于这样的协调结果,回迁户肯定是当场就不接受的,所以才找来记者曝光,希望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小编认为这些回迁户,应该纠结的不是物业费和停车费贵的问题,而是应该首先问责房子层高和户与户之间一平方的共享面积问题,以及门对门无非正常生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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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网友跟帖留言称;“花了几十万买的回迁房安置房,结果到现在一个月的物业费和停车费,就变成了物业变相收租的月租费,这可比我买房子每个月的房贷都贵了。干嘛不把物业清退了,自己组建物业管理自己定价呢?”你还别说,贵州一名网友的跟帖就说明了问题。
该名贵州网友留言说:“我们贵安新区电梯回迁房,自己村委会组建的物业管理费,按房屋实际面积收费每平方5冒起,没有人住的空房不收费,底线停车位一个月收30元,住在舒心。”四川一名网友则跟帖留言:“我们四川资阳的回迁房物业费是每平方1.05元,步楼5毛8,停车费一个月收费50元。”
不得不说现在的房子不好卖了,当地才会联合物业公司来收割老百姓的韭菜,名义上是物业说了算,其实背后有人支招收费也不一定。大家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