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电建一公司”)因接连触碰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红线,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先后被华东、华中、南方三大区域能源监管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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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密集处罚始于2月3日,公司因违法分包承装电力设施业务,被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罚款9000元;四天后,又因该公司在延长石油湖北武穴2×660MW煤电工程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处以2.5万元罚款

最新的处罚来自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3月8日公开的南方监能罚字〔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公司在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中,作为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不按照工程设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以及《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山东电建一公司处以罚款297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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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网显示,山东电建一公司始于1952年,前身为上海基本建设局第二十二工程处,1956年落户山东,是中国电建集团骨干成员企业之一。公司注册资本金16.08亿元,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总承包壹级等30余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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