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四川省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销售行业警示教育暨新规宣传贯彻会,重点解读新近出台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通报典型案例、压实安全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食品销售领域安全风险。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震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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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会议以“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为核心,通报了某连锁超市因未落实主体责任、进货查验不严销售不合格食品被罚款5万元等典型案例,用真实案例敲响食品安全警钟,让参会人员直观感受违法违规后果。同时,会议结合当前食品销售行业发展现状,深入解读两部新规的核心要求,进一步统一行业思想,明确主体责任,为连锁销售、网络销售领域食品安全管控划定“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指出,食品连锁经营作为现代食品流通的重要业态,具有门店多、覆盖广的特点,而网络食品销售则凭借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成为食品流通重要渠道,两者任一环节出现疏忽,都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连锁企业总部进货把关不严,可能影响数十家门店;网络平台审核缺位,可能导致问题食品流向成百上千名消费者。

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食品安全新风险,会议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打破“单打独斗”思维,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压实食品连锁企业和网络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会议对各方主体提出明确要求:食品连锁销售企业要落实“总部管总、分级负责”全链条责任,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供应商审核、进货查验、配送管理、风险管控“四统一”,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动态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常态化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网络食品销售平台要压实“平台严管、入网守规”双向责任,严格把好“入口关、巡查关、处置关”,杜绝问题店铺、问题食品入网经营;食品入网销售者要坚持“线上线下同标准”,严禁销售过期、翻新等不合格食品,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两部新规实施为契机,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指导帮扶与依法监管,健全督导问责机制,压实监管闭环,严厉打击食品销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来源:广安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