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一位叫“田野的风”的游客在壶口瀑布外围拍摄了一段视频,他没有添加滤镜,也没有剪辑,只是对着镜头说:“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收钱,一人一百块,我们就没进去。”这话说得简单直接,却让许多人心里感到不是滋味,视频发出去两天后,转发和评论加起来超过十二万次,大家不是不喜欢看风景,而是觉得这样花钱有点委屈,黄河是母亲河,站在门口看一眼就得交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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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在网上传开后,山西壶口瀑布景区的做法有点反常,他们没有解释门票价格,也没有回应服务问题,而是直接给发视频的人寄了一封投诉函,指责对方恶意攻击、诋毁景区形象、歪曲事实,还要求删除视频并公开道歉。这件事让人感到意外,游客只是如实说出自己的经历,提到门票100元加上观光车40元,没有编造内容,甚至没提一个“贵”字,怎么就被当成侵权了。更奇怪的是,平时景区对游客乱扔垃圾、翻越栏杆这些行为管得特别严格,这次却因为一句“不进了”这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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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家在意的不在于一百块钱多不多,壶口瀑布是黄河冲刷了上万年形成的自然景色,并不是谁修建的公园,国家法律明确写着山川河流都是属于国家的,景区只有经营权,可实际上呢,有人沿着河岸修起围墙、设了闸门,就拦着人收费,拿泰山来说,门票一百一十五元,但人家有缆车、医疗点和游览指引,服务明明白白,壶口这边基本就是一道大门、一张票、一条路,连安全护栏也时有时无,这到底是景区还是个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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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越闹越大,山西那边突然站出来推卸责任,说拍摄地点其实在陕西那侧,定位搞错了,他们不是当事人,陕西方面一直保持沉默,可去过那里的人都清楚,晋陕交界处本来就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游客站在哪里拍照都很正常,这种互相推诿的做法,更像是害怕承担责任,一出事就先躲开,等到舆论压不住了再装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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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件事其实不难理解,有律师指出,游客基于自己的真实经历发表看法,属于正当行使言论自由,《民法典》对诽谤和侮辱都有明确规定,光说“要钱就不进”这种话根本够不上违法标准,景区如果动用法律手段施压,反而可能侵犯公民的表达权利,要是游客真的去起诉,胜诉的可能性还挺大,类似情况在石林张家界这些地方也出现过好几次了,都是游客说了实话,景区急着想捂住大家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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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景区派人上门道歉,当事人接受了,事情暂时平息下来,但关键问题没人回答,比如这100块钱花得值不值,自然遗产的经营权该不该设个上限,景区有没有能力提供匹配的服务,他们只做了表面动作,没有改动制度,就像一个人发烧了,不吃药,光捂被子说没事了。

各地文旅部门都说要整顿乱收费现象,但执行起来还是靠地方自己查自己,很多景区由国企或私人企业运营,收入主要靠门票维持,时间一长就形成了固定模式:先涨价,引来游客抱怨,然后想办法压住声音,接着继续涨,真正需要做的不是堵住游客的嘴,而是把定价过程公开透明,把服务标准摆到台面上,让公众能参与讨论,否则,类似“100元门槛”这样的争议事件,换个地方还会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