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违法违规线索情形
1.“幽灵外卖”违规经营问题。入网餐饮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符,伪造门店实景照片、虚假展示经营场所,无实体门店违规经营等行为。
2.经营资质违法问题。无证无照、证照超期、超出许可、备案范围开展网络餐饮经营等行为。
3.经营场所不达标问题。入网餐饮经营者环境脏乱差,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缺失或形同虚设;设施设备未按规定清洗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不达标;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储存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等情形。
4.食材与食品添加剂问题。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的食材加工食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5.从业人员健康问题。入网餐饮经营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超期上岗,伪造、变造健康证明等行为。
6.其他违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广大消费者、社会公众、业内知情人士可通过以下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2.线上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s://www.12315.cn);下载“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手机APP;关注“12315”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线提交举报线索。
3.现场举报:前往所在地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反映违法违规线索。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详实提供线索信息。为便于执法人员快速核查处置,举报人请尽量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详细经营地址、负责人信息、具体违法事实,以及照片、视频、消费票据、订单截图等佐证材料,提升线索核查效率。
2.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任何举报相关信息。3.严禁恶意虚假举报。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有据可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借举报之名实施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对征集到的违法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请全省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行业从业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踊跃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网络餐饮经营环境。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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