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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同学们在进行阳光大课间活动。 新华社发

昨日,南都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启动实施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发布2026版“基础教育20条”负面清单,其中新增严禁幼儿园小学化、教师有偿补课、志愿服务弄虚作假、入团入队违反程序等禁止行为。

同时,清单明令禁止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在校园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牌匾或其他诱导性升学标语。

此次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中,一些违反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行为被明令禁止。如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哨点学校”监测提醒,持续整治“阴阳课表”、节假日违规补课、挤占课间、提前开学、延迟放假等行为。

连续第三年部署规范基础教育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是继2024年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2025年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后,教育部连续第三年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在2024和2025年负面清单基础上,针对各地出现的违规办学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2026版负面清单的“二十条严禁”,分别对六类问题明确禁止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深化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推进均衡编班,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纠正清理有违教育公平的招生政策和做法。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学校日常考勤管理,推动解决“隐性辍学”问题。

 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202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规范管理年行动,聚焦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三大类问题,列出12项负面清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

2025年,继续启动实施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进一步深化重点难点整治,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提升数智赋能水平。两年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基础教育领域违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管理秩序持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逐步化解,规范办学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也必须要看到,部分地方仍存在问题反弹、制度空转、责任虚化等问题,基层执行“最后一公里”仍需强化,必须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

 ●焦点

  首次明确三个“严禁”

严禁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或通过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严禁在学生入团、入队和班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出现谋取私利、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问题;

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违背身心发展规律、与年龄特点不符的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或者在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中弄虚作假、买卖时长等行为。

 严禁频繁组织考试

“严禁20条”同时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也划出红线,包括:

严禁教师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严禁有偿补课或通过直播打赏、知识付费等途径向家长变相索财,发布贩卖焦虑的内容牟利;

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严禁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严禁漠视、纵容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

严禁背离立德树人要求,在学校管理中制定有违常理认知、违背公序良俗、没有相关依据的校规校纪条款,出现不平等对待学生、伤害学生和家长感情等管理行为。

禁止违反课程方案和标准

一些违反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行为被禁止。

教育部要求,严禁学校超标超前教学,挤占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严禁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严禁违反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造成学习时间过长,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课间不准学生出教室等行为。

 严禁组织选拔性考试

在招生方面,教育部严禁中小学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在校园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牌匾或其他诱导性升学标语。

 校园安全排查禁止走过场

此外,在安全方面,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风险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机制不健全,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严禁学校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堂运行、食品卫生安全等疏于监管,出现让学生食用腐败变质或者卫生健康安全不达标食物,引发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问题。

  严禁强制购买校服

清单还对教材、校服等收费项目进行了规定。教育部明确,严禁学校违规选用教材,违规征订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严禁强制购买校服,利用购买校服牟利、侵害群众利益;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采写:南都记者 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