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都市报

2026年2月初

海口市的小慧(化名)

正在单位上班

却接到法院执行裁定书

其名下银行存款被查封和冻结

让其感到莫名其妙

因为她清楚地记得

自己并没有向他人借款50万元

也没有打过官司

原来

小慧的父亲老富(化名)

给女儿买过一套房

老富早些年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

想卖掉房子,小慧不配合

随后老富以小慧名义

向他人借款50万元

并以这套房子为抵押

如今无法还款

出借人将小慧告上法庭

但小慧并未知晓此事也未出庭

法庭最终判小慧败诉还款

无法还款后法院遂出具执行裁定书

无奈之下

小慧向记者——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求助

希望能解除被执行人身份

解封账户银行账户被冻结

打乱女儿正常生活

“春节前夕,我手机突然收到银行短信,说我卡上余额被银行冻结了。”小慧回忆道,“我没有欠别人钱啊,怎么银行账户被冻结了?”

带着疑问,小慧找到银行,才知晓自己被一审法院出具了一份执行裁定书,写明她与王某向陈某某借款50万元,法院2024年判决其败诉还款,如今到期未还,遂对其银行存款进行查封和冻结。

随后,小慧前往一审法院,通过自己身份证拿到关于自己借款的判决书,该判决书2025年3月10日生效。判决显示:小慧与王某共同拥有海口市恒大海口文化旅游城一套57平方米房子,2018年3月份,小慧出具《委托民间借贷协议书》让王某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随后向陈某借款50万元,用于经营家具店,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等;2022年,因还款问题双方签订《补充延期归还借款协议书》,小慧父亲老富成为借款担保人,约定2023年6月份之前还本金和利息。

庭审中,原告称所有提交证据关于小慧的签名,都是其父亲拿回家给签名,自己并没有亲眼看到小慧签名,小慧从没有还款行为,都是其父老富还利息。

一审法院依据原告民事起诉状中提交的小慧户籍地址和电话给小慧邮寄送达开庭通知书,是其父亲老富签收,送达服务报告显示:家人电话表示本人无电话,邮寄回证地址;随后一审法院为查清案件事实依职权追加父亲老富为案件第三人并向其邮寄开庭通知书,老富本人签收;后一审法院因送达服务报告显示小慧“家人电话表示本人无电话”,视为其下落不明,法院无奈之下对小慧和王某采取公告送达。

最终法院认定陈某与小慧、王某签订的《民间借贷协议书》有效,小慧、王某需还陈某借款50万元本金,以及利息。

房子成为矛盾导火线

“我根本就不认识王某,怎么会和她一起去借款呢?”小慧想了很久,随后想起父亲老富在2018年用自己身份证,给自己买过一套房子,而这套房子有两名户主,自己和王某。

2020年期间,老富找到小慧,提出要卖掉这套房子,用于经营家具生意,被小慧多次拒绝。

为何要拒绝老富卖房要求,小慧表示,怀疑父亲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所以自己不想去签字卖房。

对于女儿的怀疑,老富表示,王某只是自己的生意伙伴,并无不正当男女关系。

老富介绍,女儿和王某所属的房子,是自己出资购买的,2020年有人出价70多万元买这套房,可女儿不愿意签字,导致自己不仅退还定金,还付了违约金。由于自己经营的家具生意不景气,需要借款经营,无奈之下以这套房子为抵押,向他人借款50万元。当时女儿是不知道借款一事,考虑到经营顺利的话,一两年能还掉这笔钱,没必要让女儿知道这件事。

小慧是否在《民间借贷协议书》签字一事,老富对其进行回避,并未回复。

一审法院是否有通知庭审,老富称当时手里有很多案件在起诉,记不清楚法院当时送达情况。

“从一个父亲角度来说,我肯定不会去害女儿的。”老富无奈地说。他多次与出借人沟通,希望延期还款,可出借人执意要向法院申请执行,女儿银行账户存款5万多元被冻结,他向亲戚朋友借款5万元,现金还给了女儿。

这50万元借款最终如何处理,老富说出自己的想法。虽然现在房子卖不了之前的价格,但是能卖多少是多少,剩余的借款他愿意偿还。律师支招:如何解除

被执行人身份、解封账户

广东知恒(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任慧介绍,维权核心逻辑是先推翻原审生效判决,再终结执行程序、解除查封冻结,具体步骤清晰可落地,同步配套执行救济措施:

核心动作,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撤销原审错误判决,这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小慧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需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请求法院改判驳回原告对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步申请执行救济,暂缓执行并申请解封账户。提交再审申请的同时,立即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附再审申请材料、笔迹鉴定报告等核心证据,请求法院暂缓对本人的执行措施,先行解封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保障基本生活与工作秩序。若再审法院裁定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会同步作出中止原判决执行的裁定,届时可正式解除账户的查封冻结。

配套维权动作,彻底化解风险。同步向法院主张案涉房产的抵押合同无效,因自己作为产权人从未同意抵押,该抵押行为对自己不发生法律效力;若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同时可依法追究父亲的民事侵权责任,必要时就其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固定相关证据。律师提醒:

亲情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刘任慧律师表示,这起亲情引发的法律风波,给所有公众敲响了清晰的警钟。严守身份权利边界,亲情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身份证、银行卡、房产证、个人签名等,均代表着独立的民事权利与法律责任,哪怕是直系亲属,也不能随意出借、交由他人保管,更不能盲目在用途不明的文件上签字。切勿因亲情放松警惕,一旦出借身份被用于借贷、担保,资金链断裂后,本人将直接面临债务追责、征信拉黑、资产被执行的巨大风险。

尊重物权登记的法定效力,厘清赠与与控制的边界。房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是法律认可的所有权人。即便父母是实际出资人,赠与子女房产后,也无权擅自处分、抵押该房产,处置资产必须征得产权人本人同意。切勿以“为你好”、“我出钱我说了算”的心态越权行事,否则只会激化家庭矛盾,引发不可逆的法律风险。

重视司法程序,积极应诉是权利保障的核心。切勿漠视法院的送达通知,消极回避、拒收文书,只会导致法院依法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直接丧失答辩、举证、辩论的核心诉讼权利。若发现自身或家人可能涉诉,应主动向法院核实情况、积极应诉;同时可定期通过官方平台查询自身涉诉、征信信息,及时发现异常并维权,避免像本案中小慧一样,判决生效近一年才知晓情况,陷入被动。

3月26日,小慧联系记者,表示在家人、辖区居委会、媒体的介入下,她愿意将名下这套房子产权归父亲老富处理,老富主动承担这50万元借款的还款义务。目前,老富与出借人沟通,能否先解封这套房子,将房子卖掉后还钱;以及向法院咨询如何解除小慧的被执行人身份。针对此事进展,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将持续关注。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林文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