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上,河南平顶山通报了之前引发关注的“孙某菲案”。
根据通报里的细节,一部分印证了孙某菲之前的举报属实,另一部分存在争议的财产内容,双方将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先看通报内容:
2008年11月,孙某菲母亲赵某突发败血症、DIC、中毒性肝炎、中毒性脑病,在石家庄救治,后弟弟妹妹带其回到老家平顶山继续救治,12月3日去世。留下三处不动产,分别是商品房1套、地下储藏室1间、门面房1间。
在处置赵某遗留商品房时,舅舅赵某品(时任鲁山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利用身份之便,隐瞒赵某死亡事实,为姐姐和外甥女办理了户籍准迁手续。
此外,2009年1月13日,赵某品为了让女友马某艳顶替赵某续缴养老保险以便日后冒领养老金,安排马某艳使用本人照片、冒用赵某身份信息,通过徐某某违规办理了赵某的身份证;1月25日,赵某品、马某艳持赵某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采取欺骗手段,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担心事情败露涉嫌违法,未实施顶替续缴及冒领行为。
2014年3月18日,赵某品(时任鲁山县委政法委纪工委书记)为赵某办理了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的身份证、结婚证同步自然失效),并提取赵某养老金账户余额11388.05元交给其父赵某勤。
看到这里,我有两个疑惑:
第一,赵某品从让老婆顶替姐姐的身份,到注销户口,这中间过去了五年,如果是担心事情败露涉嫌违法,为何不早点注销?
第二,截止赵某注销户口,其养老金账户余额仅为11388.05元。就为了这一万多块钱,时任鲁山县委政法委纪工委书记就敢铤而走险?风险和回报不成比例,逻辑上说不通。
接着看,关于财产代管、抚养公证等问题,孙某菲由姨妈赵某会抚养。
2008年12月,赵某会将商品房以35万元的价格出售,用于偿还赵某商品房剩余贷款、银行账户透支欠款、住院治疗费用,还给孙某菲购买了重大疾病险、平安险等。
看到这里,我认为其姨妈对孙某菲的抚养还是不错的。
但有一点,通报显示,2009年1月至2018年6月门面房租金44800元。平均一个月租金在400元左右。
作为省会城市,国际庄的门面租金这么低吗?不少网友对此租金持怀疑态度。
至于“冒用死者身份办结婚证”的舅舅,官方通报说:赵某品作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办证,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为何如此处罚,答曰:超过追究时效。
在这个事件里,亲情在权力面前一文不值,在金钱面前更是碎了一地。
关于后续如何,静等双方之间的司法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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