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诸城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治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净化政治生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干扰操纵破坏“两委”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谋取非法利益等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的“村霸”。
2、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公共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侵害群众利益、危害一方的“乡霸”。
3、在土地、矿产、砂石等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砂采矿、强占砂石、矿产资源、非法垄断砂石、矿产市场,强迫交易、暴力抗法、建材供应等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的“沙霸”、“矿霸”。
4、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汽车站等各类经营场所,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以及垄断工程项目、恶意竞标、暴力围标、恶意打压竞争对手、非法占地、强行承揽工程,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故意扰乱、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街霸”、“市霸”。
5、敲诈勒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财物,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扰乱企业周边治安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6、通过网络实施“套路贷”、暴力催收、负面舆情敲诈,以及招工敲诈、酒驾“碰瓷”等新型黑恶犯罪。
二、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536-6155923
2、信件举报地址:诸城市舜都路67号刑侦大队242办公室。
3、电子邮箱: zcxjdd@163.com
三、线索征集要求
1、举报人可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通过信函、电话等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2、举报必须实事求事,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之名对他人诬造、陷害;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公关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诸城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日
来源:诸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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