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消费日报网)
转自: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 □申军 邵长伟)4月2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刚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该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允许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账户余额,支持其子女购买家庭首套房,旨在缓解年轻群体购房压力,盘活公积金存量资金,助力海南自贸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实现群众住有所居、安居宜居的目标。
发布会上,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详细介绍了该政策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举措。他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衷是解决城镇单位职工住房问题。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进入增存并重的发展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随着海南自贸港封关建设推进,越来越多年轻人、新市民汇聚海南,缓解其购房压力、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改革创新的重要方向。
王世铭指出,此次出台的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海南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契合国家稳定房地产市场、优化住房供给、推进租购并举、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也是释放公积金制度红利、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的关键举措。该政策核心亮点的是打破单一提取维度,构建“家庭代际互助”住房保障新格局,让父母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存量资金真正“活”起来,用于支付子女购房款,将公积金保障作用从个人覆盖延伸到家庭赋能。政策严格锚定刚性住房需求,明确仅适用于子女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房、二手自住住房,落实国家“房住不炒”要求;同时遵循家庭自愿、合理互助原则,明确优先提取子女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再提取父母账户余额,父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决定提取与否及提取金额。
在服务保障方面,王世铭介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大数据平台全面优化服务流程、拓宽办理渠道,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依托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凡是能通过联网获取的关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一律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大幅精简办理要件;优化支付方式,支持缴存人按网签备案合同约定,将公积金资金直接支付给开发企业,缓解首付款压力。此外,该局已组织全省公积金系统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懂政策、会操作、能解答,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宣传等多渠道解读政策,确保新政精准落地、惠及民生。王世铭还恳请媒体朋友多渠道宣传解读新政,让更多缴存职工及时知晓并享受政策红利。
随后,各相关领导针对记者提出的政策背景、办理流程、便民举措、提取规则、政策差异等问题,逐一作出详细解答,回应社会关切。
王世铭针对关于政策出台背景的提问时表示,该政策的出台有着清晰的政策与现实背景。从国家层面看,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持续向民生保障、市场协同方向深化,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2026年全国两会,均明确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强调要发挥公积金保障民生、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作用,为海南省公积金事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从海南实际来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而当前不少年轻职工面临购房资金压力,刚性住房需求亟待满足,出台该政策既是释放公积金制度红利、精准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的关键举措,也是坚持人民至上、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推动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实践。
关于该政策与此前购房类提取政策是否有区别,王世铭表示,两者的核心区别体现在提取范围和保障功能上。此前,海南省购房类提取政策仅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普通商品住房提取仅限购房人本人及配偶;此次新政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提取范围大幅扩大,子女在海南省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二手自住住房,父母可提取公积金支持支付首付款;二是提取主体进一步拓宽,将普通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围扩大至购房人父母,充分激活了公积金制度的代际互助功能。这一调整不仅缓解了年轻职工购房压力,盘活了公积金存量资金,更让公积金制度从保障个人住房需求延伸至助力家庭安居,彰显了其民生属性与保障价值。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取管理处处长韩锋针就办理流程、材料要件和提取时限问题作出回应。她表示,为落实政务服务“四减两免”原则,该局围绕新政实行最大化便民措施,明确了清晰的办理规范。提取时限方面,子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提取。办理渠道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缴存人可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也可携带材料前往各市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所需材料以基础必备为主,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关系证明等,凡是能通过联网共享政务数据获取的材料,可实现“零材料”办理,最大程度简化办事流程。
对于关于提取顺序、额度计算及特殊家庭提取规则的提问,韩锋表示,政策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兼顾公平性与实操性。提取顺序上,优先使用子女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再提取父母账户余额,且父母与子女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她举例说明,若职工张某购房支付首付款30万元,其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10万元,父母账户余额合计40万元,则父母最高可提取20万元,双方可自主选择具体提取顺序。此外,购房人配偶作为共同购房人的,配偶的父母可参照该政策提取公积金;针对父母离异后再婚的情况,为避免重复提取、保障资金规范使用,仅允许子女选择任一对父母(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生父母三者选一)申请提取,严禁多方重复提取。
针对“提升职工办事便利性”相关问题,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信息管理处处长吴勇介绍,近年来,该局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与31个省(部)级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获取72个数据资源,全面推动各项业务材料减免,提升服务效能。在此次新政实施过程中,依托“海南省数据共享服务门户”对接卫健、公安、住建等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亲子关系证明、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明等材料在线查询核验,无需职工手动提供。吴勇还介绍,该局将对该类提取业务开展智能审批升级,实现材料核验属实后的秒批秒办、资金秒到账;同时将在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指导下,向国家相关部委申请全国范围数据资源,更好满足跨区域就业人群的办事需求,持续深化数字化发展,打造公积金最优办事机制。
据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正式实施,是海南省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有效降低了年轻群体购房门槛,盘活了存量公积金资金,契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海南自贸港发展需求。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