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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探针财经)
2026年4月1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公告,公告名称为“关于武强县教育局本级2025年武强县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该公告指出,当事人武强县教育局及其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筑安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武强县教育局本级2025年武强县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过程中,因未按规定答复供应商质疑,于2026年3月31日被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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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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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针财经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获悉,,武强县相关监管部门发布此次处罚的核心源于政府采购流程中的质疑答复环节。在该项目公开招标期间,有供应商依法向采购方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作为采购人的武强县教育局,以及作为代理机构的河北筑安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质疑答复义务,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监管规定。
此次处罚依据《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15 项 “裁量幅度较轻” 的规定,结合两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实际情况,执法部门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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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50.148505万元,于2026年1月4日发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此前,2026年3月20日,武强县财政局曾针对同一项目发布行政处罚公告,认定河北兴顺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二标段中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3539.7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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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6年2月13日,武强县财政局已就该项目未对质疑作出答复一事,对采购人武强县教育局单独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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