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的《廊坊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条例》是河北省首部规范养老机构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为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延伸布局,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河北省廊坊市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布局医养康养产业,优化现代服务业资源配置,打造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于一体的养老示范基地,方便北京、天津等地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该《条例》立足廊坊发展定位与实际需求,专设条款积极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健全与京津在养老政策、标准、医养等领域的对接机制,为承接京津老年人异地养老、康养服务提供法治支撑。
此外,该《条例》还从备案、服务、运营、监督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
近年来,廊坊市主动承接京津养老需求,建成康养机构67家,在建康养项目56个、总投资548亿元,京津来廊养老人数突破12.4万人,全省最多。该《条例》的出台不仅推动康养产业向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智慧康养、国际康养等领域延伸,还为廊坊市康养产业、“银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静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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