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啄木鸟财经

来源| 联合财经UF

作者 | 玉灀仁

张雪机车夺冠,张雪封神,摩托车这一早就司空见怪的交通工具,这几天成为高频话题。

虽然我们有着极为广泛的摩托车产业链和用户基础,但全网轰动媒体追访却掩饰不住一个尴尬的现实——不仅摩托车有13年强制报废的规定,好多城市早已经禁摩多年,给摩托车发烧友和普通骑行者带来诸多限制。

比如这次被大谈特谈起的在夺冠前对张雪机车神投资的浙江国资旗下的风投主体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浙创投)浙江资本嗅觉太灵了!3月6日入股张雪机车,29日夺冠,估值超10亿,其总部所在地杭州的禁摩史就已经超过20年。

于是顺着张雪封神本土机车夺冠的热度,有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又再一次被提起——解禁摩托车。

刚刚,作为摩托车发烧友的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在其视频号呼吁,逐步放开禁限摩,为万亿消费市场松绑,也给普通人更多的出行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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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尝试从下位法和上位法是否抵触,以及此次全国关注对摩托车行业以及摩托车出行是否会带来变化,做一些浅层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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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规定的出台,依据的是什么?

以浙创投总部所在地杭州为例,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主城区停止发放摩托车牌照,同时在核心路段逐渐限制摩托车通行。2002年,正式颁布禁摩令,限制摩托车在杭州主城区范围内行驶。

现行的禁摩令,依据的是2017年8月6日颁布并至今有效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2条第2款“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的有关规定,禁止各类摩托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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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2条明确列出在主城区禁止上路的车辆是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并没有明确两轮摩托车,因此《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也就是俗称的“禁摩令”,对第32条做了扩大解释,但法理依据在第32条的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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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每两年清理一次,对继续有效、拟修改或废止的目录进行公布。杭州市政府会在定期清理中,明确“禁摩令”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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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位法是否抵触了上位法

由全国人大修正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禁止摩托车上路的规定。依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市面正常销售、取得交管部门上牌的摩托车,就应当视为合法合规的产品。

再进一步说,行政法规是由拥有公权力的政府部门作出,在上位法没有明确条款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前提下,应当从有利于普通民众的角度作出解释。因为依据《立法法》规定,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应当由“法律”制定,而非部门规章或地方规范性文件。

摩托车作为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缴纳购置税、上牌的合法财产,允许买卖却不允许上路,等于变相剥夺了财产的使用价值,有违《宪法》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

那么为什么杭州等全国诸多的城市,仅凭一个“通知”也就是下位法可以超越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禁摩令呢?

这就不得不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

这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注意该法条的用词,是“可以”限制、禁止通行,遇大型活动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更像是一种临时措施,赋予地方灵活应变的权利,但实际操作中变成了长期的、强制性的规定。

像杭州交警发布在杭州市政府官网上的关于“禁摩令”的解读,就提到是对空气质量和交通出行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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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又是很容易反驳的。

虽然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多,但城市里仍有大量汽油车在行驶,仍在排放尾气,说到空气质量,汽油汽车为什么仍然可以上路?

有些鬼火玩摩托车闹出人命,的确影响交通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但玩汽车炸街、造成交通事故、伤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案例也有不少,为什么汽车还是能上路呢?

再说到堵车以及停车的问题,是汽车更容易堵还是摩托车更容易堵?一辆汽车停放的位置,摩托车可以停放几辆?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的电动车续航时间越来越长,速度也不亚于摩托车,充电可以保持能源清洁,还不会炸街,所以没必要再用摩托车,那么交警不应该以身作则全部换成电动车上路执法么?

从理论上来说,地方的禁摩令是有下位法抵触上位法的嫌疑,但从实际操作来看,《道交法》第39条是赋予地方的“自由裁量权”,且更强调公共利益优于个人利益,所以禁摩令难以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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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破题的方法?

有一个新思路,既然摩托车是合法产业,那么各地的禁摩政策,实际上阻碍了商品的自由流通,破坏了“全国大一统市场”,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专家库成员焦海涛教授,2025年7月10日在中国摩托车商会公号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禁摩政策的法治化转型》的文章,提到这样几点:

•禁摩政策对汽车产业的隐性扶持可能构成不公平竞争,对已合法上牌摩托车的长期禁行,可能违反《行政许可法》中“不得擅自改变生效行政许可”的规定;

•地方设定的普遍性禁行措施,可能超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通行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制定”的权限;

•禁摩政策还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行政性垄断,通过限制摩托车使用与销售,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消除地方壁垒,但当前百余个城市的差异化禁摩政策导致市场准入条件碎片化。同一品牌摩托车在甲地可合法通行,在乙地却被禁止,形成隐性区域壁垒,阻碍商品与要素跨区域流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不得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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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去年6月11日《多城解除“禁摩令”,新考题来了》的报道中提到,2024年下半年以来,多个城市集中发布调整措施,出现了一波“摩托车解禁潮”。

根据西安市交通发展研究院2023年的报告,摩托车分担了约7.2%的短途通勤需求,使地铁早高峰拥挤度下降5.8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原副院长马骏在报道中表示,摩托车并不是城市负资产,而是可治理、可共生的交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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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一个话题,最怕的是无人问津无人谈论沉入水底。

随着张雪机车的夺冠重新带起来摩托车的话题,加上媒体的关注,社会各界尤其是有识之士加入呼吁,坚冰总是一点点在融化的。

但如果真有坚持一刀切的地方,那也是没有办法的。

最后祝张雪再创佳绩,让国产摩托车更加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