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作为祭祀先祖、缅怀故人的传统节日,也是踏青出游的好时节,享有“城市绿心”美誉的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即将迎来人流与车流的双重高峰。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守护好这片城市绿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我们特此整理森林防火知识,呼吁大家安全文明祭祀,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绿色的清明节。
防患未然:森林防火知识要牢记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了解基本知识,遵守法律规定,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 森林火灾基本知识
种类:根据燃烧部位、蔓延速度等,可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
起火原因: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主要分为两大类:人为火(如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生产作业不慎等)和自然火(如雷击火、火山爆发等)。据统计,在我国,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占绝大多数。
扑救原则:森林灭火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即一旦发现火情,要尽早扑灭,扑灭小火,确保扑救彻底,防止复燃。
2.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为确保林区安全,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不要在林区狩猎或放火驱赶动物。
●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3.营林用火“五不烧”
因生产性需要(如造林炼山等)进行的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审批,并遵循“五不烧”原则:
●未经批准不烧。
●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无人看守不烧。
●风大、天气干燥不烧。
4. 法律红线不可碰
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野外用火行为责任:对单位处2万元—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00元—5000元罚款。
违反防火有关防火规定责任:对于防火期内未设置防火警示宣传标志、拒绝接受防火登记和检查、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等八种行为,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2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00元—3000元罚款。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过节:爱护龙泉山,你我共参与
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是成都宝贵的生态屏障和市民休闲的后花园。龙泉驿区近期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火检查卡口值守工作,各街镇结合辖区森林防火情况,在主要进山路口、集中坟区入口、旅游景点等重要点位科学合理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口,请广大市民进山时一定配合检查,登记好相关信息,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用火。
在这慎终追远的时刻,我们也倡议广大市民朋友: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先人,让传统节日回归清净与文明。
遵规守纪,安全第一。 进入林区,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卡点检查,不携带火种入山。如在林区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并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之举守护好龙泉山的绿水青山,让清明节不仅承载对先人的追思,更传递对家园的守护,共同度过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的清明节。
来源:龙泉驿发布
编辑:龙泉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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