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辉同行的粉丝还在拼命强调:“与辉卖的那款优思益不是央视报道的品类!”甚至搬出所谓的品牌商家声明试图自证清白。可你们完全搞错了核心,这件事根本无关品类划分,全产业链造假的铁证,早已把所有借口堵死!
首先,三部门联合立案调查,跨境保健品全产业链造假! 这句话的分量,所有人都该听明白!
这不是单一产品批次的小问题,不是某款单品的宣传瑕疵,而是横跨跨境、覆盖生产、营销、流通全环节的造假链条。
央视曝光的是“伪进口”本质,三部门追责的是“全产业链违法”,试问,只要沾了这条造假链条,哪个品类能脱罪?哪个主体能免责?这种级别的调查,早已超越了“单品类区分”的范畴,话术遮羞布在铁的调查事实面前,连一丝一毫的作用都没有。
其次,优思益商家声明里反复强调“部分产品国外生产”,可这个看似能撇清的理由,恰恰是最致命的雷区!
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品,这是监管部门严打重罚的核心范畴,更是法律明确禁止的造假行为!
他们把几十块成本的普通食品,套上“澳洲进口高端保健品”的虚假外衣,伪造资质、虚构功效,这本身就是彻头彻尾的欺诈。
无论声称哪部分产品产自国外,都掩盖不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品”的核心造假事实,这种声明,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文字游戏!
再者,产品夸大事实宣传!
这是无可辩驳的硬伤!保健品夸大宣传,从来都不是简单的“话术失误”,而是明确要承担假一罚三、假一罚十的经济责任,更要触碰刑法红线!
与辉同行后续的公开道歉、全额垫付退款、紧急下架产品,这一系列操作本身就坐实了问题——如果产品全然没问题,为何要如此仓促下架?道歉和退款,从来都是承认问题、承担责任的信号,绝非所谓的“无关品类”就能解释。
现在的局势早已不是玩话术、做公关的阶段了,别再复刻毒鸡爪事件里“非同一批次”“非同一产品”的推诿套路。
三部门立案、全产业链追责,这是雷霆手段,是要彻查整条造假利益链的每一个环节。品牌方、策划方、带货方,只要参与了这条造假链条,就没有谁能独善其身。
期待监管部门的最终定论,也希望所有消费者看清,在全产业链造假的面前,任何借口都苍白无力,唯有严打重罚,才能守住行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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