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阳光太亮,照得人睁不开眼。我蹲在台阶底下点烟,手抖得厉害,火机打了三次才燃着。她站在上面,米白色风衣被风鼓起来,像一只没落地的鸟。我没追上去,就那么看着她把红本本塞进包里,拉链一拉,咔哒一声,比离婚证盖章还利索。

其实早就不对劲了。去年冬天她胃疼,半夜蜷在沙发上冒冷汗,我没醒。不是没听见她哼,是听见了,翻个身又睡了。她后来自己爬起来煮姜水,杯子放回厨房台面时轻轻磕了一下——就那一声,我第二天早上才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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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儿子五岁,姓她。她带他,我每月打五千抚养费,雷打不动。房子归我,婚前买的;车归她,那辆银色卡罗拉她开了四年,右后视镜上还贴着孩子幼儿园发的卡通贴纸,洗不掉。分东西那天,她连我的旧卫衣都收拾走了,领口磨得发软,袖口有块油渍,她穿了三年,说“舒服”。

最安静的是签字。笔是窗口递的,蓝墨水,有点干。她写得快,指甲豆沙色,新做的,衬得手指细白。我握笔那会儿,无名指上还留着圈浅痕,月牙形,像戒圈褪色后印下的余味。纸被我戳出三个小坑,三份协议,每份都用力过猛,怕写轻了,就真轻飘飘地散了。

她哭过一次。不是离婚那天,是整理柜子时翻出个铁盒。里面塞满我们刚恋爱时的破烂:2017年《寻梦环游记》首映票根,皱巴巴;青岛返程动车票,B12座;还有我用便利贴写的字,“今天见你,心跳快了七秒”——她当时笑得把奶茶吸管咬扁了。她蹲着看了五分钟,抬头时眼眶发红,但没掉泪。只说:“这些我拿走。”我说好。她说完就站起来,拍裤子,动作很干脆,像甩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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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家玄关空着。她那双毛绒拖鞋不见了,鞋底磨平,我劝她换她不肯,说“脚熟”。绿萝还在茶几上,叶子黄了两片,她走前说“少浇水”,我记不住,现在更没必要记。

上周六接儿子去游乐场,他坐旋转木马,我举着手机拍。拍完下意识点开微信,对话框里她名字还挂着“老婆”备注。六年了,没改。不是不想,是改了反而更空。就像冰箱上那张便利贴,我撕下来又展平塞进抽屉——有些东西,留着不是等回头,是怕忘了自己曾经认真活过。

烟花又响了,砰的一声,划开夜空。我站着没动。旁边小孩指着喊“爸爸快看”,他爸笑着举起相机。那会儿她也这样,靠我肩膀上,说“真好看啊”。我没接话,只把胳膊收得更紧了点。
现在想想,哪是烟花好看,是那时候的我们,连呼吸都带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