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在本村林子里圈块地养牛会闹出这么大事,法院竟然把我的微信给冻结了。”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警示广大养殖户:禁牧红线碰不得,违法成本实在高。

本案由双辽市某镇人民政府申请执行。2024年6月禁牧期间,被执行人张某法律意识淡薄,误认为在林地、草原圈地养牛、放牧只是小事,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擅自进入该村林地内用木杆搭建围栏,圈养牛只50头左右。牛群长期啃食、践踏、排泄,造成林地植被严重破坏。经林草部门鉴定,镇政府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15000元。

因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义务,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迅速采取线上查控措施,依法冻结相关款项,并及时传唤张某到执行局接受问询处理。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讲明禁牧政策、生态保护要求以及不履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

经过教育劝导,张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彻底打消了“小事不算违法”的侥幸心理,对破坏林草植被的行为深表歉意,并主动将15000元行政罚款足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干警借此案郑重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和养殖户:当前仍有不少群众法治观念不强、对禁牧规定不重视,总觉得禁牧期间在林地、草原放放牛、养养羊不是大事,这种想法十分危险。禁牧休牧是保护林草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刚性规定,更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

行政罚款不是目的,而是让大家认清违法成本。一旦违规在禁牧区域、禁牧期间圈养放牧、破坏林草植被,不仅要接受罚款,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拒不履行将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甚至影响个人信用,得不偿失。

双辽市人民法院以此案释法普法,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养殖户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禁牧相关法律法规,不越红线、不碰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实现守法经营与生态保护两不误。

来源:双辽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