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10 号),自2025 年 12 月 1 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三档联动上调!根据文件规定,掇刀区执行1917元/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辖区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再提标、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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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的,发放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

现场办: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荆门市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13号、14号窗口办理。

网上办: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掌上12333APP、微信、支付宝申请。

掇刀区失业保险金咨询电话:0724-2444410 0724-860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