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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强化数据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降低交通运输行业证照成本,自3月30日起我县全面停止道路运输领域实体证照核发,全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01
实施时间与范围
2026年3月30日起,我县道路运输领域的证照(具体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一律采用电子证照形式,不再发放纸质证、IC卡等实体证照。
02
法律效力与亮证渠道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加盖福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通过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小程序、“闽政通”APP、“运证通”APP等渠道完成实名认证后查询、下载、亮证与核验。已持有实体证照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可直接申领对应电子证照。
03
执法与监管认可
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综合执法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安全督查、执法办案中,对合法有效的电子证照予以认可,不再要求出示或查验纸质、IC卡实体证照。
在申领和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可联系发证机关咨询解决。我县咨询电话:0595-87310811
04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用户操作流程
(一)“闽政通”APP小程序申领电子证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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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证通”APP小程序申领电子证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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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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