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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入选国家医保局医药购销贿赂典型案例。被告人陶某某以处方量为据向医生支付回扣,时间长达八年,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对其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16.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6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陶某某在销售其公司经销的“高渗海水鼻腔喷雾器”过程中,为谋取更多收益,多次向某医院相关科室医生行贿并打招呼,暗示在开处方时优先选用该公司产品,承诺按处方量支付回扣。其中,30ml规格每支支付回扣30元,125ml规格每支支付回扣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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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综合考虑陶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鄂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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