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和街道荷花社区的居民们遇到了一桩烦心事,山上的野猪频频“下山搞事”,多片农田惨遭“毒手”。
被野猪破坏的魔芋地
同时,野猪频繁活跃的区域,靠近天安公墓。清明祭扫热潮虽已褪去,但仍有不少群众上山扫墓祭祖。这群“不速之客”,不仅持续糟蹋农田,更对过往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野猪出没监控画面
太和街道林政资源管理站站长 张培源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第一时间向大理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了野猪下山糟蹋庄稼,肇事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建了专业猎捕团队。
4月9日上午,林业工作人员与专业猎捕队抵达天安公墓附近林区开展野猪生态调控猎捕。
在护林员带领下,对野猪出没痕迹进行了细致勘察,精准锁定了野猪频繁活动的区域。
随后,由十余只专业猎犬组成的“汪汪队”登场。捕猎队员们带着“汪汪队”,跟随护林员、苍山卫士一同深入密林,沿着崎岖的山林小径展开拉网式搜索。
这群经过专业训练的猎犬在林间快速穿梭、排查踪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角落。
经过长达五个小时的细致搜寻,猎犬们终于锁定野猪踪迹,“汪汪队”一拥而上,将野猪团团围住。专业队员们紧随其后,精准配合猎犬完成抓捕作业,将肆虐田间、威胁群众的野猪制服。
猎犬正在围攻野猪
在此之前,市林草局已提前深入相关村(社区),开展了安全警示宣传,提醒群众远离野猪活动区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针对野猪造成的财产损失,林草部门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为群众依法依规办理赔付,切实维护群众财产权益。
据了解,2024—2025年,大理市共受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案件85起,赔付资金7.0658万元。其中,人伤案件11起,赔付5.5456万元;农作物及财产损失74起,赔付1.5202万元。主要致害动物为野猪、蛇类,野猪致害占比87.1%。
下一步,大理市将持续加强林区周边巡查力度,密切关注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常态化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安居乐业。
2023年6月,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中,野猪被正式除名。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即便野猪不在“三有”名录中,擅自猎捕仍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法律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遭遇野猪,不要惊慌,野猪未受威胁时通常不会主动伤人,可保持对视并缓慢倒退,距离达到30米后再迅速离开;若发现野猪有攻击企图,应沿弯曲路线快速避让。
保障自身安全后,第一时间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说明野猪出现的位置、数量及危害情况,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记者:韩玉婷 谢华新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条在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开展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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