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适配永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际,全面保障压煤村庄搬迁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压煤村庄搬迁安置、沉陷土地复垦补偿全流程工作,我市严格依据省、商丘市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现状,修订形成《永城市压煤村庄搬迁安置及沉陷土地复垦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永城市作为煤炭资源型城市,压煤村庄搬迁安置与沉陷土地复垦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煤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大局。现行压煤村庄搬迁安置及土地复垦补偿政策于2014年出台实施,至今已执行十余年,期间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建筑工程造价、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均发生显著变化,原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工作流程难以适配当前实际需要,部分条款与省、商丘市最新出台的征收补偿政策存在衔接偏差。
为彻底解决原有政策滞后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统一补偿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化解采煤沉陷区治理各类矛盾,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商丘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商政〔2025〕9号)文件精神,正式启动本次修订工作,力求构建更加科学、公平、高效的压煤村庄搬迁安置与土地复垦补偿政策体系。
二、编制依据
本办法修订严格遵循上位法优先、结合本地实际的原则,以国家、省、商丘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核心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25〕9号)等政策文件,并结合永城市煤炭开采现状、压煤村庄分布、沉陷土地治理成效及群众实际诉求,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贴合实际、可落地可执行。
三、目标任务
本办法修订以“保障民生、规范管理、生态修复、共赢发展”为核心导向,聚焦四大核心目标任务:一是以保障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让群众共享资源开发红利;二是优化调整补偿标准,补齐原有政策短板,确保补偿标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三是规范搬迁安置、土地复垦全流程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提升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四是丰富安置保障方式,强化沉陷土地复垦整治,高效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改善区域人居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实现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搬迁群众安居乐业、区域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乡协调发展的多方共赢目标。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永城市行政区域内因煤炭开采引发的压煤村庄整体搬迁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采煤沉陷土地复垦及相关补偿管理工作,明确涵盖压煤村庄房屋拆迁、附属设施补偿、群众安置、临时过渡补助、青苗损毁补偿、沉陷土地复垦费用核算、复垦工程实施及验收等全环节工作,确保辖区内压煤村庄搬迁安置与沉陷土地复垦补偿工作有章可循、覆盖全面。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在保留原有政策合理内容的基础上,结合省、商丘市最新要求及我市实际,从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工作流程、复垦管理四大核心方面进行全面优化完善,重点内容如下:
(一)科学上调补偿标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参照河南省、商丘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综合考量我市近年物价水平、房屋建筑成本、劳动力成本、土地收益等核心因素,对房屋主体、附属建筑物、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进行全面科学上调,彻底改变原有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同时,明确沉陷土地复垦费用核算标准,细化复垦工程各环节费用构成,将复垦资金纳入煤炭开采企业成本范畴,确保复垦资金足额保障、专款专用,从根本上保障搬迁群众财产权益不受损。
(二)丰富多元安置方式,满足群众差异化需求。打破以往单一安置模式,统筹推进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并行,新增就近集中安置、异地搬迁安置两种核心方式,明确各类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选址要求、建设标准、办理流程及保障措施。针对不愿远离故土的群众,推行就近集中安置,依托现有乡镇、村庄规划建设安置社区,保留群众原有生活社交圈;针对地质条件差、不适宜就地安置的村庄,推行异地搬迁安置,统筹规划区位优、配套全的区域建设安置点;同时完善货币化安置细则,满足群众自主购房、自主择业的个性化需求,真正实现安置方式多样化、选择自主化,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规范全流程工作,强化阳光透明操作。进一步梳理压煤村庄搬迁安置全流程工作,明确前期摸底排查、房屋及附着物丈量核算、补偿方案公示、补偿协议签订、安置房源落实、补偿款发放、土地复垦实施等各环节工作要求,细化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采煤沉陷区事务中心及乡镇政府、煤炭企业的职责分工,构建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台账精细化管理、全程阳光公示、第三方监督核查、群众全程参与四项制度,所有补偿标准、丈量结果、安置方案、资金发放情况均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搬迁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格复垦管理要求,提升土地利用效能。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复垦”原则,明确采煤沉陷土地复垦的质量标准、完成时限、验收流程及责任主体,压实煤炭企业复垦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求沉陷土地复垦需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绿化、农业生产等相关使用标准,严禁敷衍复垦、低标准复垦;建立复垦工程全程监管机制,从施工设计、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程把关,复垦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通过验收。通过高标准复垦,有效盘活沉陷土地资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将采煤沉陷区转化为可利用耕地、生态绿地,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修复双赢。
六、政策亮点
(一)补偿更公平。对标省市最新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动态调整,补偿额度更贴合市场价值,保障群众合法收益。
(二)安置更贴心。多元化安置模式兼顾不同群众需求,兼顾居住保障与生活便利。
(三)流程更规范。全流程闭环管理,阳光公开透明,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四是责任更清晰,明确各方职责,强化企业生态修复责任,兼顾民生保障、企业发展与生态保护。
解读单位:永城市采煤沉陷区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0—5017567。
来源:永城融媒官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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