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致低速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驾驶人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现就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相关事项与您交流。

老头乐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相关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对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广大市民要求加强老头乐管控的呼声不断高涨。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平遥公安交管温馨提示您:

一、老头乐不能上道路行驶。目前,市面上销售的老头乐大多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注册登记,无法办理牌证,不可上道路行驶。

二、老头乐安全性没有保障。老头乐安全性能差、质量无保障,没有安全气囊、防撞吸能结构等基本安全措施,行驶中易发生倾斜、翻车的可能,人员安全防护得不到保障。并且不能购买交强险,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仅危及驾驶人及他人生命安全,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

三、老头乐易发生交通违法。老头乐驾驶人大多无驾驶资质,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易产生闯红灯、逆行、违规载客、违规占用高架桥、快速路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身安全,还将面临罚款、扣留车辆等处罚,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安全出行,是大家共同的心愿。希望您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牢固安全文明理念,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老头乐,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祝您平安出行,幸福安康!

平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9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