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骑电动车

哪种情况会让你瞬间“慌了神”

是余光瞥见路口那一抹荧光绿

是热心人那一嗓子“前面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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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头顶突然响起:

“同志,请戴好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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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戴头盔””不闯红灯“

成为出行安全标配

郑州交警利用无人机高空喊话

大喇叭从街头响到巷尾……

不是因为爱唠叨,而是因为

你的安全,我们真的放不下心

但光靠喇叭喊、路口劝、天上盯,还不够

少数人劝了不听、说了不改

违反交通规则

给交通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流血事故频发

现在,郑州交警请来了一位“AI战友”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正式上岗

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破解电动车交通违法治理难题

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正式启用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目前,首批4个路口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

4个路口分布在

金水东路农业南路、金水路玉凤路

金水路东明路、二七路西里路

什么是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都管控哪些违法行为?

有哪些特别之处?

AI 赋能,全流程精准管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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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检测、实时抓拍、现场劝导、精准溯源、闭环处理全链条智能化管理:

01

实时检测抓拍

前端数据采集设备,24小时不间断自动识别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抓拍画面清晰记录违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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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现场智慧劝导

违法行为发生时,系统立即通过路口广播设备进行针对性语音提醒,第一时间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03

精准锁定当事人

依托人脸识别技术与人口信息库实时比对,精准锁定违法当事人身份,自动留存违法证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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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违法信息推送

通过“河南交警”短信向违法当事人精准推送交通违法告知,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指定接受处理的交警支队,引导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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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上线以来

已有不少违法行为被“捕捉”在镜头下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组真实的违法曝光

交通违法曝光台

闯红灯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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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王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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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3

违法人: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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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3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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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郭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9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路口没车,在这干等着多傻啊”

“他们都走了,我跟在后面一定没事”

很多电动车骑行者在路口都会按捺不住

先是越过停止线

然后一步两步,驶向车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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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有可能侥幸通过

但更可能人伤车损、负全责!

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不抢秒、别走神

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未佩戴安全头盔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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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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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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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刘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7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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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段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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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戴上热、碍事,不想戴”

“有交警查了再戴”

“走小路可以不戴”

头盔不是装饰品

关键时刻真的能保命!

2026年1月13日14时56分,上街区一男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头部瞬间被卡在车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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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被车轮碾压

万幸的是,该男子正确佩戴了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此次事故中仅受轻微伤。最终该男子因闯红灯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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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的头盔

一次闯红灯,全责;一个头盔,保命。这就是“戴”与“不戴”的区别。

非机动车是“肉包铁”

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遭受伤害更重的一定是非机动车一方

因此,非机动车驾驶人务必珍惜自己生命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载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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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韩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6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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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巴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5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3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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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宋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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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鲁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3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

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骑行时违法载人搭配任意一种交通违法

一压、一挤、一碾、一撞

一旦发生事故

更是将两个人同时置于危险当中

电动车AI 智能管控系统的启用

旨在通过科技手段

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

守法意识和守法率

从源头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

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助力郑州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下一步,郑州市交警部门将持续拓展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对电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上高架行驶等高风险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与管控,不断织密交通安全防护网。

我们从来不希望你因为害怕被罚才守法

只是希望你明白

戴好头盔,是给自己多一道保险

遵守交法,是给家人少一份牵挂

希望每一个骑行者

都能把安全“戴”在头上

把交法“记”在心里

守法出行,平安到家!

来源:郑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