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守护金山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全区范围开展网络餐饮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在此,特向全区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如下提醒:
一、学法守法,压实主体责任。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就餐区域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入网,杜绝违法经营。依法履行入网信息公示义务,确保线上线下证照、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真实一致,坚决杜绝“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按规定使用电子证照,规范展示“明厨亮灶”“无堂食”等标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三、严管加工,守护食品安全。全面落实食品加工经营全链条管控,重点强化“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的环境“五净”要求,以及“亮资质、亮后厨、亮封签、亮责任”的信息“四亮”要求,持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推进共享共治。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主动将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通过网络平台向消费者公开,以“看得见的安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
五、规范封签,确保配送安全。落实送餐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全面规范使用“食安封签”,有效防范配送过程中的食品污染、拆封篡改等风险,让广大消费者点得放心、吃得安心。
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使命。希望全区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行动、诚信自律,与市场监管部门携手共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此,诚邀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如果在网络订餐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我们反映。让我们携手共治,共筑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程佳域
责编:俞萝寅
审核:陈建军、戚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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