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蚌埠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1、战勤保障驾驶员10名,性别:男性;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1名,性别:男性;
3、消防文员2人,性别不限。
(二)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身体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招录对象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不合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
1、战勤保障驾驶员:男性,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2年以上,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2、战斗员:男性,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消防文员: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熟练使用办公设备、办公软件、公文写作、文书与档案规整能力,优先考虑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
4、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2)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工中级(含)以上证书或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如电焊、钳工、特种驾驶和烹饪等证书,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具有一定写作功底的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尚未解除的。
(7)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非正常退出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蚌埠市蚌山区消防救援局(蚌山区青年街道南山路138号)、蚌埠市淮上区消防救援局(淮上区小蚌埠镇朝阳北路989号)、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山香路与兴华路交叉口西100米)、蚌埠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曹山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固镇县消防救援局(固镇县蚌固路与浍河路交叉口南180米)、蚌埠市消防救援局珠城特勤消防救援站(高新区秦集镇迎宾大道收费站往西500米)。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招聘职位所需要(机动车驾驶证、退伍证、文凭证书等)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各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等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
(三)体能和技能考核
1、体能测试
(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男: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女: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5*10折返跑。
2、技能测试(驾驶员)
(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行车安全常识、倒车入库、高低档变换。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限:面试时间每人限定3分钟。
(五)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应当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招聘工作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四、用工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80%。
(二)招聘人员录用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三)工资薪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享受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驾驶员岗位每月增发补贴。
(四)战勤保障驾驶员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四休三制(试用期后可申请全勤,增加额外补助),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休假及其他国家法定假期。
(五)考核退出机制。聘期内用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日常考核、年度考核。
(六)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先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分配工作单位。
五、特别提醒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地方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督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四)有关招聘政策及体能测试、体检、面试等后续信息,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通畅。
(五)本公告由蚌埠市消防救援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监督电话:0552-28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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