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吴欣航律师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被拖欠的借款本金84000元,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及保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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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原告与被告原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款未还。2024年9月,被告安排原告办理贷款后出借给被告,当日被告出具借条,确认欠款106000元,约定2025年9月8日前还清。此后被告仅还款22000元,尚欠84000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吴欣航律师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程序,于2025年9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真实存在,被告出具的借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提供了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贷款截图等充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840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50元、保全费860元,均由被告承担。

本案适用小额程序,判决为终审判决,立即生效。

普法小课堂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涉及恋爱期间借款性质认定、证据留存、缺席判决等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1. 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仍须偿还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若明确为借贷关系(如出具借条、有转账记录等),即使双方分手,借款人仍负有偿还义务。法律上不因“曾是情侣”而免除还款责任。建议恋爱期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时,尽量保留书面凭证或清晰聊天记录。

2. 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证据

本案中,被告出具的《借条》清晰载明了欠款金额、还款期限等核心内容,成为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关键依据。建议出借款项时,要求借款人出具规范的借条,写明双方身份、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如有)等要素。

3. 通过银行贷款转借他人存在风险

本案原告系在被告安排下办理贷款后出借款项,这种做法存在较大法律风险。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出借人仍需自行承担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建议出借资金应使用自有合法资金,避免“套取贷款转借”带来的额外风险。

4. 被告拒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审理

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逃避诉讼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反而会丧失答辩和质证的机会。判决生效后,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诉讼费、保全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案中,原告在起诉时一并主张了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提醒当事人在起诉时不要遗漏该项请求,以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

本案中,当事人在协商无果后及时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诉讼程序成功追回全部欠款。民间借贷纠纷往往涉及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等多方面问题,建议在发生争议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